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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二手車買家喊要到法院告我

星幻 wrote:
變速器的部分是有規格上的問題,但那已處理完了,除非對方說謊不認帳,不承認有降價2000元這回事,否則法院有可能把已處理完成的消費糾紛再重提一次?


說你不懂法律還不承認

誰跟你講的變速器的部分是有規格上的問題,但那已處理完了?
甚麼叫做只是規格上的問題?

你如果去買一輛車子, 對方賣你一輛機車, 賣方也可以輕鬆地說, 只是規格不同, 一台四輪, 一台兩輪啦???

瑕疵的補償如果不符合價差, 買家是可以申請再議的, 光這點樓主就輸了
如果買方也決心跟你幹到底, 把車牽回原廠或是公正第三方檢驗, 樓主如果有信心檢驗得過, 那就聽網友的
不用怕, 不理他, 讓他告.

如果沒有把握, 趕快設停損點, 退錢了事
否則對方再追加一個刑法339, 樓主會很吃力
樓主
我有問了一下
你是有硬到底的本錢的

其一是當面交易
收貨人有沒有檢驗能力不是你的責任

其二是二手物品能不能適用網路購物的七天猶豫期

其三是已經超過七天
這種情況下到底是買家自己造成的
還是原本就有的非常難判定
他摔個車跟你說沒騎過誰知道

這樣的狀況之下
以公司行號一般處理情況來說
要買回不是不行
只是價格上面“不會是原價”

告民事委律師通常一審五萬左右
吿刑事檢察官會先偵查
偵查過程都會讓你有說明的機會
而且都會希望小案可以走調解

我是不懂法律的網友你不用聽我的
但是我是實際到法院告過人幾次的那種網友
不過我覺得都成年人了
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自己認爲怎樣做適當就怎樣做
不管是誰的意見
你都該以自己認同的做法去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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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lin0822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舉証處就是敗訴處。

讓他去告。
時間很寶貴

車子拿回來,錢還回去

別浪費時間了

再上網賣一次

物品狀況寫的一清二楚就好
yoyolin0822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所以東西自己用就好了
不然碰到不理想的人的話
那你會非常之後悔
這世界甚麼人都有
碰到了只能說你倒楣
我以前也碰過不好的
一次就讓你怕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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