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幻 wrote:
變速器的部分是有規格上的問題,但那已處理完了,除非對方說謊不認帳,不承認有降價2000元這回事,否則法院有可能把已處理完成的消費糾紛再重提一次?
說你不懂法律還不承認
誰跟你講的變速器的部分是有規格上的問題,但那已處理完了?
甚麼叫做只是規格上的問題?
你如果去買一輛車子, 對方賣你一輛機車, 賣方也可以輕鬆地說, 只是規格不同, 一台四輪, 一台兩輪啦???
瑕疵的補償如果不符合價差, 買家是可以申請再議的, 光這點樓主就輸了
如果買方也決心跟你幹到底, 把車牽回原廠或是公正第三方檢驗, 樓主如果有信心檢驗得過, 那就聽網友的
不用怕, 不理他, 讓他告.
如果沒有把握, 趕快設停損點, 退錢了事
否則對方再追加一個刑法339, 樓主會很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