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
一個老人家被單獨偵訊,還好幾次
還恐嚇座牢
不論怎樣我們都不會在偵訊室認罪(恕刪)
被告有緘默權,而舉證責任在檢方,所以若認為自己無罪最好是保持緘默。有許多案子成罪的事證僅僅只是被告自白。

其實如果在檢警的角度來看,不管是告訴人或被告都有可能是在說謊,真相事實對於檢警來說並不明確,所以把嫌疑人當犯人的態度並非是不可理解,若倒霉碰上也只能認了!!

第一
如果我們告訴檢察官
你根本無法舉證我是肇事者
你問我肇事逃逸的問題沒有意義,我不想回答
這樣可以嗎?
基本上你當然可以啊,你要不要配合問話或筆錄,你家的自由,但是我不建議,你不陳述事實只是不想回答,檢察官決定起訴出去,萬一到法官那邊被判有罪,不吃虧嗎?
我上面就有說了,有沒有肇事逃逸這件事不是你自己覺得不適而說了算,你不要糾結於這個名詞而去在意是不是要被定罪了,法官判決沒下來之前什麼都沒有,而且肇事者不用舉證啊,交通法規也沒說看肇事逃逸一定要舉證,假如我今天在路邊閃了一隻沒被牽好了狗,然後撞到路樹腳斷了,那狗主人是不是可以裝傻說狗不是他放出去的不是他養的他沒責任,這時候的判定不是你們說了算,今天司法體系有自己的一套做法,不可能做到人人滿意,更別說你去回檢察官你問我肇事逃逸的問題沒有意義,我不想回答,人家就算想幫你也幫不了你!拜託不要這麼硬,對你沒好處
我建議你就照實說,不要管名稱,你一樣可以跟檢察官主張,甚至你上了法庭一樣可以翻供或直接向法官主張你沒有肇事逃逸,為何要在偵查階段就這樣搞得這麼難看?你讓檢察官好做事點,趕快到法官那邊就不起訴拉,甚至檢察官也許會職權不起訴,懂嗎?
別再跟他人舌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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