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kuo919 wrote:感覺類似刮痧加工過繼...(恕刪) 怎樣刮痧加工,你可以教教我,不是你發生的事,不必在那邊酸,我第一次遇到瘀青可以淤到這樣的,但就是發生了,我這個都是真的,一開始範圍沒那麼大,瘀血慢慢擴散,撞擊的力道非常大,只是剛好那邊沒有神經或骨頭,該說是好運還是不好運,明明很痛但就是算瘀青,被公車撞跟一般小客車真的不一樣,我當時是被撞翻的,是我命大,往上一點骨盆就癱了,往下膝蓋可能也廢了,不是你遇到,真的不用嘴臭
YANG11011 wrote:你不用這樣說,平常你...(恕刪) 沒有人說你是故意的也沒有人說司機沒問題不能因為司機有問題所以你可以獅子大開口大家說的你就是趁火打劫這不是貪心什麼是貪心人心不足蛇吞象你可以躺在路中間這樣賠最多
我去年騎車被別人開車從後方追撞,不用說對方100%𦘦責,我當時左手撐地淤青,加上兩個膝蓋破皮淤青,有流血但不多,嚴格來說傷勢不嚴重,但皮肉傷真的很痛,所以我當時真的很賭爛對方有第三責任險,而我當時手邊能拿到的單據,只有車禍當天急診和之後一次回診,印象中幾百塊而已。另外我還把摩托車騎到車行請店家估了一下損壞的部分,但因為車子已經七八年了,再加上倒車時我的手撐了一下,車行用力估也才一兩千元,全部加起來應該三四千元就打死了前面我說了,皮肉傷雖說不嚴重,但痛了好幾天,真的讓我很火大,我痛的要命,對方如果只賠幾百塊醫藥費,而且還是強制險賠的,那不是太便宜他了嗎?所以我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讓肇事者得到教訓,直接求償6萬期間保險公司和肇事者都有打好幾次電話來求情,保險公司說只能賠有單據的部分,肇事者雖然低聲下氣,但也只願意讓保險公司處理我立場堅定,一定要教訓肇事者,即使6萬元不賠給我,也要讓他背一條過失傷害前科和易科罰金,金額雖說不能確定法官判多少,但就是要讓他賠錢,差別就在這錢是繳給國家還是賠給我了保險公司一再跟我說,他們只能賠有單據的部分,其他的只能由肇事者自己出,希望我可以高抬貴手,幾次被我掛了電話之後,保險公司提出希望可以賠我一萬元達成和解,我當然是不可能接受,我還跟對方說,你提出的這種條件,就不要打來浪費大家的時間了,正要掛電話時,保險公司這才說客戶同意我的條件了,賠償6萬元和解以上是我個人的經驗,提供樓主參考
不確定樓主的目的是什麼? 洩憤? 討公道? 要錢安撫?....這些都沒有社會標準答案~您要什麼主張,槍斃司機? 賠償1000萬? ....都是您的權利!當然,假如我的親人遇到您的狀況,我也會很生氣!但是,既然在這裡詢問大家,就是想參考第三方的意見,當您的參考!以我自己以前遇到的車禍法律過程的經驗:1. 和解委員,檢察官,法官.....都不是主持正義的! 大家都是上班! 一切以....減輕他們工作負擔為前提! 請勿自認為他們會幫您"討公道"!2.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他們會按照以前判例的潛規則當依據,否則,他們違反潛規則,日後法官判決,他們也是浪費自己法務與律師的時間與資源而已!3. 就我理解的潛規則:--> 準備所有醫療收據! (包含搭乘計程車的收據....) : 保險公司都不會囉嗦!--> 醫師診斷證明! ( 名列需要休養多久....例如 1個月?...) 搭配您的薪資證明( 轉帳,存摺證明...): 保險公司也不會囉嗦而理賠! ( 當然,以您的狀況....也沒有醫生會亂開具證明,需要太嚴重的修養狀況)--> 因為受傷而受損的衣物與財務( 例如眼鏡,手機摔壞...) : 列名項目,保險公司也不會太刁難而理賠--> 精神損失....這個爭議很大! 除肥您是社會顯達人士,當政要員,演藝人員(靠身體吃飯的....) , 否則,潛規則大約是醫療費用的1~1.5倍4,您另外最多能因為:告司機刑事,司機可能自己斟酌....與其被判幾個月徒刑( 可以易科罰金),把繳給政府的罰金,轉成給您的賠償金而和解! 省下奔波法院的時間成本! 我自己猜測...最多3個月 ? 大約是9萬元吧! ? 需要更多? 司機可能就...乾脆繳給政府!總之,您可能還是不滿意這些資訊....自由社會,您的權利....自己爭取! 就自己花錢找律師幫您爭取您要的目標了!
所謂懲罰性賠償金,是一種以懲罰加害人主觀上惡性為出發點的賠償制度,而非以被害人實際所受損害來定賠償數額。被害人實際所受損害,充其量祗是作為計算懲罰性賠償金時的基準或參考而己 (基本上就是加害人主觀是故意的才有這種懲罰金 讓他記取教訓的說法 如果主觀上不是故意的 很難站的住腳去說 要他賠錢是讓他記取教訓) 何況起訴的是過失犯 罪名已經推翻主觀故意了轉貼KL CHENG wrote:我去年騎車被別人開車...(恕刪)
joey0812 wrote:是這則新聞吧~~~~...(恕刪) 看了影片事主自己責任很大吧違停一回事站在馬路上看都不看後面更誇張自己彎腰屁股突出去都不看後車的不是突然衝出去 但是是突然彎腰這種行為這次是好運下次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