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看那麼多的經驗告訴我就是打架這種東西到最後都是互告傷害就算你滿身皮肉傷他唬爛說他筋骨酸痛大人(法官)通常是叫你們各自糊牛屎或者是各打50大板當然蛤,除非你有錄影。。。話講回來,自己的興趣打球,何苦搞得自己那麼難過看別人不順眼是自己的業障他髒,你就1打爆他2不要再跟他打就好了:(
暗巷殺人,沒證據無罪找不到兇器,無法定罪找不到屍體,依然無法定罪被告不承認,依然無法定罪在被起訴之前,一律以無罪定讞有證據不一定會定罪呦,現在檢察官比被害人兇,還會逼被害人撤告檢察官看準庭上不能錄音(有偷錄也沒辦法當證據),能唬一人是一人,能少一案是一案檢察官曾經跟我說;我一天80幾個案子要辦,連這麼小的案子也在提告?我從此對司法絕望!備註:我說的是國外檢察官不是台灣台灣的檢察官跟法官是全世界最優秀的台灣政府也是最棒的"揪咪"
汗水、口水、毛髮、血液也可以驗DNA,但你這種沒頭沒腦的小案,比較難要求如此取證,而且若是對方沒前科案底的話,也無從比對,橫豎你還是很有可能被白白爆打一頓的;不過…通常會咬人的狗不亂吠,牠把”行動方案”都吠出來了,擺明就是出張賤嘴恐嚇罷了,否則幹嘛告訴你讓你預防或作”準備”!?根本就俗辣一枚無誤;你該做的是打從心底瞧不起牠,而非浪費時間精神跟這類貨色計較;
小貓貓0915 wrote:他就跟我說:你知不知道你打那樣很容易在球場被人家打?我就回他:如果要打我我一定讓你打,只是到時候刑事傷害跟民事求償請自行負責 遇到爛人垃圾事避而遠之就好何必拿自己的人生跟一位陌生人對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