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拉 wrote:如題上網買東西,對方(恕刪)
jcchiou wrote:當然是2+32弄高一(恕刪)
帥拉 wrote:
我帥斃了 wrote:最近才跟律師聊過~他的意思是說 "公訴罪" 還是可以撤告的。只要雙方談好,可以用 "搞錯了" 的方式乎嚨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