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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攜帶什麼武器自保又不違法呢

大帥哥666666 wrote:
球棒阿 +9開車必備品


掛帥 wrote:
如是開車,車上可放車用滅火器,可噴可砸又可自救救人。


碰上"街頭大混戰",滅火器的作用其實被嚴重高估。(可參考2019年HK的街頭,捷運站實況)
其他的東西,如: 鎖匙/鎯頭/皮帶/球棒/雨傘/登山杖
並不是說它沒有功效,但只能當作最後的保命工具,
如果有火器在手,當然是以火器為優先,其次就是刀劍。
首先不要假設自己是葉問之流,
每一個人也輕易成為武術大師+閃電波特+鎖匙

其實循反方向想想...鎖匙等東東如果這麼有效,

警察幹嘛掛得全身上下也是武器?!
(槍械,甩棍,防狼噴霧,電擊槍...)
而一般市民又同時不能取得這些武器,只有警察這團體的人士才能夠獨享?!
都不要出門好了,哈
65K2 自動步槍可不可以,還不上刺刀。
合法
便宜
不用太費力

水柱式防狼噴霧

缺點
就算當下噴了人逃跑事後還是有可能會被移送法辦,也有可能波及到其他人
Mayson
mr.壹陸捌 wrote:
傘鑰匙瑞士刀自製胡椒(恕刪)


溜冰鞋

選我正解

不然只要有傷就是刑事等級的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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