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找找當初買房的平面圖,持分土地應該是劃設為「私設通路」,私人土地,不可能劃紅線。
2. 回歸「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先請社區管委會處理,若無效請拍照存證找鄉鎮區公所或縣市政府工務單位處理。
3. 法規請參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 第16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2) 第16條第五項(規定):住戶違反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3) 第49條(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四、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
以上供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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