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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樂福買東西裝袋時裡面有兩包全聯買一送一的衛生褲被店員懷疑我.....

anneo wrote:
我進入店內後一次購物袋都沒打開過,只有到櫃檯裝袋時才打開,我做到這種程度為什麼要客人避嫌?

你不知道手法快的人有多快,而且他們不可能沒死角
有相關商品本來就要避嫌
就算不是大間那種進入前先找店員說一下又不會怎樣
說實話
上來這邊講只不過是你個人單方面的說詞而已
我們也不曉得是不是真的在別家店買的
有很多避嫌的方法不作
卻只是埋怨別人讓你不舒服
完美詮釋什麼叫「自我感覺良好」
避什麼嫌?這裡是北韓?
店家不爽歡迎在賣場內全程跟監
沒證據出門後搞事的
請店家直接報警三方會勘
送他一條誣告
澳店就是澳客寵出來的
而且我說的不是妳

anneo wrote:
今晚我先逛了全聯 有...(恕刪)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anneo
anneo 樓主

看懂你的留言了,是的,我覺得很多事情,有時候都有有一種程序在的。

2024-12-22 11:47
pt0857

購物袋內有商場販售的商品,且沒有再進入前告知,出收銀台告知是別家的,店員無法強制留人,報警請求調查,何來誣告罪??會不會腦內想太多去看看家樂福會員卡的規則,頂多是脆弱小心靈不舒服而已

2024-12-22 13:36
anneo wrote:
今晚我先逛了全聯 有...(恕刪)

如果是我在進店的時候會告知結帳店員,
我有在別的地方有買東西,也許這邊也有,
看他會怎麼反應或要我怎麼處理。
在台灣我不會帶之前購的東西進入,是不想造成有被誤會的可能。
何必找自己、別人麻煩。

在美國,某次要逛一個店,想要寄物(前面買的還帶在隨身)
店鋪人說,沒有關係可以帶進去(2011年的事)現在情況改變否不知道

這不是我一面之詞,而是有證據,告知警方查監視器也可以知道我完全沒有藏東西的嫌疑,雖然感覺po出這些不太妥當,但要找證據是很多的,我沒必要講「一面之詞」,早上已經打電話給客服,也與客服強調我並非有意為難店員,希望加強員工訓練,當場問清楚有對話都比事後打電話好很多,事後如果是需要通知我到場說明,一定要通過正確的程序。
chia.tsun

有這證據也不能證明什麼,只能證明你有去全聯買過相同東西而已...若這樣可以證明結帳袋內的就是全聯買的,是不是我也可以去全聯搞一張購物證明,然後東西放車上,再進去家樂福,再拿一次相同產品?

2024-12-22 14:17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企業在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符合法定要件,並應盡告知義務。若企業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超出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外利用個人資料,可能違反個資法。您可以參考相關法規,評估家樂福的行為是否涉及違法。
樓主在全聯購物,然後帶進家樂福超商。
出來結算時,你要拿出你在全聯的購物單據以證明之。這不是你們家樂福的貨品。
你少了這說明的步驟……
神經大條不知避嫌。
是我,我不會帶進去。
ruosheng

連為什麼要主動避嫌都不知道?

2024-12-22 13:10
單眼練武功

因為先避嫌,就不會有後面這些問題發生.

2024-12-22 16:02
老實說

我認為這是合理的懷疑

樓主的做法每個看到的都會亂想吧!
加上去完全聯再去家樂福這事就很奇怪了!
typetin

要比價不要把貨品帶進去。

2024-12-22 12:22
anneo
anneo 樓主

我買完上一家東西把貨帶到下一家不是很正常嗎? 交給路人嗎?

2024-12-2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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