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是危害交通大的才可以檢舉。例如轉角違停「會增加視野死角」、公車站違停「公車無法進站導致必須併排」、併排違停,以及造成車禍的前幾大主因,任意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等等。檢舉制度產生檢舉魔人,例如台中CC哥,對於交通無益。然而想要改善交通真的只能重整體規劃來改變。日本1957年開設駐車場法,使停車位數量暴增,住商分離規劃設計住、商的停車位需求,也好規劃大眾運輸。而台灣以前根本沒有再規劃…20年以前的老房子基本上沒有規劃停車位…各位可以想想台灣一堆3樓4樓的老公寓住宅區附近好停車嗎…全台超過30年屋齡有50%,台北高達70%。也可以想想是不是重劃區感覺比較好開車比較好停車…近幾年的規劃比較有改善。所以台灣也需要都更…台灣交通會爛會亂真的是長期累積下來。
很多檢舉魔人,跟很多孩子一樣都被炒出來的該怎麼定義多? 新聞一直爆就是多???說真的根本很少,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檢舉沒錢拿在台灣不礙到人小違規幾乎不會被檢舉這時就會有人拿出不痛不癢的小違規被檢舉的罰單來說嘴但有想過一件事嗎?為什麼這些小違規大家都在做為什麼就只有你被開???答案就是行車太白目去影響到別人才被追殺很多次差點被收了,氣到跟上去搜集違規證據但回家就懶了也氣消了,更別說別人沒犯你,你會去檢舉嗎??我不能說這種魔人沒有,但少之又少會收到這種罰單的最好多補充一下行車禮儀別自己當白目還不自知...到時被追殺又要說人家魔人結論根本沒這麼多魔人....不影響到別人行車,幾乎沒人會檢舉無故檢舉沒這麼好遇到,因為這根本違反人性只不過就違規魔人一直吵,新聞覺得有流量一直報才感覺四處都魔人至於有沒有那麼多魔人,大家心知肚明,大家每天出門一堆小違規幾天會收一張罰單?搞不好幾年都沒收過, 魔人真的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