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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求醫生造假診斷書,是誰會有法律責任?

不清楚你們先在進行到哪個段落了,正在談和解? 對方已經提告過失傷害?

這邊以自身吃過虧的經驗,再次提醒和解務必到調解委員會,若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和解後也要請他先撤銷再給錢。

小弟以前就是曾經車禍,初判肇責我7對方3,相約保險至警察局和解,賠償對方財損、醫療及工作損失等約10萬

沒想到過幾個月以後,先是收到車禍鑑定委員會要調查的通知書,但我想說已經和解肇責也無所謂了就沒到場,

沒多久又收到法院傳票,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時,檢察官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回答已經和解過了錢也給清了並呈上和解書。

檢察官問對方:都和解了怎麼還要提告,對方回答我害他們受傷態度不佳都沒在關心要給我個教訓。

我心裡當時正在OS:態度不好 你別和解阿 當下別拿錢啊 真的是無語

檢察官此時又跟對方說,要安排我到去上交通安全的課,做勞動服務算給我教訓,問對方同不同意

對方:不同意 我要錢

然後就是又再安排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時對方要求再給3萬塊,我當下真的氣到跟他說不要說3萬,三千我也

沒有,30看要不要,要的話我地上撿給你。

氣話說完調解委員也是開始搓圓仔湯,總之最後又付了6000的樣子吧。

故事分享完了,我相信發生車禍沒人願意,是非對錯不用太鑽牛角尖,但對於想趁機敲詐的人真的是要再三小心
farewekk0907 wrote:
不清楚你們先在進行到...(恕刪)


有慘痛經驗的過來人,才知道被獅子大開口的心酸與無耐。

也許沒經歷的人都會覺得與自己無關,
可是,請各位想想,如果以後都能這麼簡單要到賠償和保險,
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各位的保費一定增加,結果大家都權益受損。
Shuuta

不是每個跟你意見不同的都是抱持著事不關己的態度~[這我不行][這我不行][這我不行]

2025-04-10 15:58
Shuuta

換個方式講:跟你意見不同的人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在避免你援引錯誤的法條去處理整件事~

2025-04-10 16:05
奸20戰雞 wrote:
請問你在說保險公司瀆...(恕刪)



別搞笑啦! 瀆職是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才有瀆職罪
都不會有法律責任
因為你沒辦法證明對方造假
然後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
你覺得、你認為合不合理對法官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奸20戰雞 wrote:
請問你在說保險公司瀆...(恕刪)


問你的保險公司為何不陪阿?你保哪間?該不會是旺旺吧
帶髮修行 wrote:
問你的保險公司為何不...(恕刪)


你google第三責任險, 第一頁會出現的。






我覺得很怪,如果各位都認為修改診斷書是合法的,
那為何勞保黃牛是非法的?
一樣都是,在診斷書上加重病情,獲得不當利益。
病患求醫生造假診斷書?
那你去告醫生啊!
奸20戰雞 wrote:
好的,感謝您的說明,
小弟獲益良多,謝謝。

您真的很熱心,指導我不少東西。

該是我負責的我一定負,我只是不想被敲竹槓,
因為對方要我賠她一個月的薪資,
她原本不知道診斷書要顯示宜休養,才能和保險公司索賠,
結果她居然請醫生改診斷書。


其實不用怕上法院

真的判

一個月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因為光薪資損失的證明對方就拿不太出來

像我說的..法官看證據..他要提的出1個月的實質薪資損失才有機會拿到

不然法官會幫他打到骨折價..




而過失傷害真的判..那也是給國家的..不會付對方..判爽的.一般非重傷都判不高
鳳凰寺 風 wrote:
一、對方肯定是車禍訴...(恕刪)


不一定是老手,但絕對有做過功課,有請教過別人,才會開出宜修養多久的建議,這樣要求償才能有參考值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不用怕上法院真的...(恕刪)


已加分,聽到您這麼說,我就放心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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