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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筆電但最後未帶走吃上官司

我的意見是: 找律師
這種難以證明清白的刑案,最好是找律師討論,記得要據實以告,律師才能幫得了你(朋友)。
一個人要在法庭上說謊是很難的,尤其是面對一群邏輯比你清楚的人。
單眼練武功

不需要請律師了吧!律師費多好幾倍.侵占遺失物罪很輕,最高罰1萬5,除非拿遺失物來做其它犯罪的事

2023-11-01 18:49
Bookwarm

就看自己心裡對"刑事案底" 有沒有差異

2023-11-03 9:06
辛苦了,掰這麼多字,最好這麼多剛好。
去看法官、檢查官信不信。

況且你怎麼知道袋子裝不下nb?你是裝過嗎?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首先先感謝大家的踴躍的回覆,幾點澄清
1. 帳號平常都在淺水增長見識,有需要才會發表。
2. 有人質疑我朋友就是我本人事主就是我,但真的就不是我,網路上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沒有什麼好隱瞞
的。
3. 事情經過就是如我貼文,上火車有拿筆電(應該是用手拿者筆電),也有錄影監視器為證,下火車時未拿筆電,
因為也有監視器為證,只有手提粉色袋子,他說檢察官一直認為筆電有裝入袋中,我只是想幫他收集比較有利的說詞,這刑責我查過也不會很重,頂多如版上大大說的最多罰侵占遺
失物罰款15,000。
4. 事情既已發生,再說當時應該如何處理已於事無補,就當買個教訓,基本上我是相信我朋友的說詞,最後感謝
大家熱情的回覆。
kevincht2931 wrote:
首先先感謝大家的踴躍的回覆,幾點澄清
1. 帳號平常都在淺水增長見識,有需要才會發表。
2. 有人質疑我朋友就是我本人事主就是我,但真的就不是我,網路上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沒有什麼好隱瞞
的。
3. 事情經過就是如我貼文,上火車有拿筆電(應該是用手拿者筆電),也有錄影監視器為證,下火車時未拿筆電,
因為也有監視器為證,只有手提粉色袋子,他說檢察官一直認為筆電有裝入袋中,我只是想幫他收集比較有利的說詞,這刑責我查過也不會很重,頂多如版上大大說的最多罰侵占遺
失物罰款15,000。
4. 事情既已發生,再說當時應該如何處理已於事無補,就當買個教訓,基本上我是相信我朋友的說詞,最後感謝
大家熱情的回覆。



其實就像你說的

我們也不認識你朋友

誰知道你朋友是不是騙你

當一個人做錯事後..有很大一部份的人會用騙來企圖證明自己的合理性

就是說在沒證據前..會老實誠認自己有罪的人很少

鳳毛麟角

也許你認為你朋友的說詞很合理

問題這事本來就不合理

你自己問自己

你的筆電被別人拿走

人家一句我忘在車上了

你會接受這個說法而自己吞下去嗎

將心比心

你能接受嗎??
事實就是你朋友確實拿走筆電並搞丟了,不管心裡真時的原因是什麼,就算心裡想偷,卻不小心沒有帶走,這種說法也完全跟你說的流程相符,差的只是心裡的真實想法。

就算後來有另一個人撿走,偷的不是失主的筆電(沒有在原失主搞丟的地方撿走),偷的是你朋友的搞丟的筆電。

失主可以告你朋友,你朋友可以去告另一個人。兩個人分別都應該處罰。

沒能力找到人接手,就不要碰。
難自清了, 請呂師幫你吧
看看那班電聯車有沒有監視器證明嘍
我家長輩上次超商櫃台前誤拿雨傘
還回去當下沒有監控器可照到就被告竊盜(沒有直接給店員是放在雨傘桶后不見)
還好檢察官念其年事已高不起訴
記得做筆錄和檢察官問話的時候要認錯,姿態要放低一點
不過現在是跑偵查庭結束了?
請律師的費用大概更貴,建議與對方和解賠錢

至於說要不要告另外一個人撿走你朋友遺失的遺失物問題,那我就不知道了

我綠共我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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