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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這樣的情形如何告我妹妹

我有跟你差不多的處境,基本上就是先追過世後媽媽的帳戶還有沒有被妹妹提款,有的話可以直接偽造文書+侵佔
skyfish1031 wrote:
可以提告 不過你跟另...(恕刪)

高招 也是為了以後考量
mix*陳小偉*will wrote:
我會當沒這筆錢

...(恕刪)

用一百萬看清妹妹
除非有辦法證明該筆錢是媽媽借妹妹帳號 暫時匯她戶頭的 否則很難追討(該代書能做證?) 但母親醫藥喪葬費等 你出的錢 可要求和兩個妹妹均攤 備好所有收據 發票等 告知她付出 不然就上調解或法院 這是她必需支付的
單眼練武功

如果拋棄繼承,還需要支付嗎?還是這是兩碼子事?

2023-09-18 20:45
有人說可主張在法律上,被繼承人過世前兩年內的贈與都算是遺產,

但根據我遇過的狀況,所謂過世前兩年內名下財產轉移要算在遺產內,那幾乎都是國稅局追不動產的遺產稅在用的法條,

而且在一般繼承官司中,法官大都認為⋯二年內被繼承人意識清楚、有行為能力下所做的財產贈與,都還算是有效的贈與。
skyfish1031 wrote:
可以提告 不過你跟另一位妹妹要合作請律師處理 至少要請兩到三位專業人員來處理這事情
記得 一定要處理 要做這些事情之前 請你去找妹妹一趟 告知她只要不處理 1.你會聯合另一位妹妹一起對她提告 且勝率很高 2.只要好好處理 以後還是兄弟姊妹 假如走到提告這條路 以後連兄妹都不用當了
要她回去好好想想 明日給答覆

記得一定要花錢提告提告提告 請律師律師律師 不會花太多錢 只是要花時間
我會比較想走到打官司 畢竟這種會想私吞家裡錢的人 未來一定會有更多問題
假如能提告來打壞關係 未來也好一口拒絕這麻煩


好奇

你從那一點看出勝率很高的??

還是單純想騙對方而已??


律師基本5萬..這種的有和沒有差不多

好一點的10萬起.....
你有第三方證人,只要找到當時的代書。
由他來證明這筆錢當初是要匯給您母親但後來暫匯到你妹戶頭就好。

代書那應該也有相關證明文件,所以應該不會太難處理。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單眼練武功

如何證明暫匯的相關文件?錄影存證?紙本寫明暫匯女兒戶頭?如果兩個都沒有,只是口頭告知,那就沒辦法證明是暫匯了吧!

2023-09-19 11:29
神我人 wrote:
你有第三方證人,只要找到當時的代書。
由他來證明這筆錢當初是要匯給您母親但後來暫匯到你妹戶頭就好。

代書那應該也有相關證明文件,所以應該不會太難處理。


你所謂的證人

是利益關係人

是不是會被採信??

當兄妹說謊就能得利的情況下

這證詞的可信度你認為高嗎?


當然兄妹是說實話還是謊話我不知道

旦這情況就問你自已

一個人只要說謊就能拿到錢的前題下

你會相信他說的話嗎?



而代書,說真的,他的證詞除非很明確的講

當年母親要他暫時匯給女兒,之後會在拿回來之類的



不然代書講當年母親說匯給女兒就好

這要當什麼證詞?證明母親真的是贈與嗎?
紫色晨霧 wrote:
除非有辦法證明該筆錢是媽媽借妹妹帳號 暫時匯她戶頭的 否則很難追討(該代書能做證?) 但母親醫藥喪葬費等 你出的錢 可要求和兩個妹妹均攤 備好所有收據 發票等 告知她付出 不然就上調解或法院 這是她必需支付的
2023-09-18 15:59 #34


單眼練武功 wrote:

如果拋棄繼承,還需要支付嗎?還是這是兩碼子事?


我把二個一起回...

醫藥費要看情況

民法第1117條第1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所以麻煩先證明媽媽當下是無謀生能力者先

如果媽媽有謀生能力..那子女完全不需要負擔扶養責任..自然也就不用負擔醫藥費


那喪葬費

民法第 1150 條
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麻煩去找遺產拿...

那妹妹拋棄繼承..那...恭喜你...只要沒遺產...喪葬費你什麼都拿不到...



是有機會用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之不當得利去求償看看...

旦前題是要沒遺產..
紫色晨霧

9/19 回覆 9/28才通知有新回覆... 謝謝回覆 奉上5分

2023-09-28 21:18
briyen wrote:

死亡兩年內都算遺產 自己算算財產轉移的日期
有沒有兩年再決定要不要提告囉


生前贈與在死亡的二年內是會被算做遺產

旦不需要拿出來分

贈與部分是不會列入遺產分配中的

只是會為拿出來計算遺產稅

遺產是遺產

贈與是贈與

麻煩分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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