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fish1031 wrote:
可以提告 不過你跟另一位妹妹要合作請律師處理 至少要請兩到三位專業人員來處理這事情
記得 一定要處理 要做這些事情之前 請你去找妹妹一趟 告知她只要不處理 1.你會聯合另一位妹妹一起對她提告 且勝率很高 2.只要好好處理 以後還是兄弟姊妹 假如走到提告這條路 以後連兄妹都不用當了
要她回去好好想想 明日給答覆
記得一定要花錢提告提告提告 請律師律師律師 不會花太多錢 只是要花時間
我會比較想走到打官司 畢竟這種會想私吞家裡錢的人 未來一定會有更多問題
假如能提告來打壞關係 未來也好一口拒絕這麻煩
好奇
你從那一點看出勝率很高的??
還是單純想騙對方而已??
律師基本5萬..這種的有和沒有差不多
好一點的10萬起.....
紫色晨霧 wrote:
除非有辦法證明該筆錢是媽媽借妹妹帳號 暫時匯她戶頭的 否則很難追討(該代書能做證?) 但母親醫藥喪葬費等 你出的錢 可要求和兩個妹妹均攤 備好所有收據 發票等 告知她付出 不然就上調解或法院 這是她必需支付的
2023-09-18 15:59 #34
單眼練武功 wrote:
如果拋棄繼承,還需要支付嗎?還是這是兩碼子事?
我把二個一起回...
醫藥費要看情況
民法第1117條第1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所以麻煩先證明媽媽當下是無謀生能力者先
如果媽媽有謀生能力..那子女完全不需要負擔扶養責任..自然也就不用負擔醫藥費
那喪葬費
民法第 1150 條
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麻煩去找遺產拿...
那妹妹拋棄繼承..那...恭喜你...只要沒遺產...喪葬費你什麼都拿不到...
是有機會用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之不當得利去求償看看...
旦前題是要沒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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