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下午消失不知道有沒有先知會主管?2. 貴司是打紙本卡還是出勤系統?如果是前者,您還記得要打卡下班@@如果是後者,不會發出提醒通知給您請假?如果是前者,您一個月都沒瞄到這張卡上面的時間?3. 如果是後者... 您自己忘記了... 這麼久公司視同您故意曠職理所當然
不給補請就算了,還叫你現金付款+列入考績?偶爾忘了請假,或你在老闆的眼裡評價還不差,根本不可能這樣搞你,看來你跟公司的關係非常差你不妨問問同事有沒有類似的狀況,他們如果都不會被這樣對待,那我覺得你可以年後(雖然應該也不用想獎金了)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