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情節甚大....知名賣場有推車有提籃怎麼會放進自己包包????且自我消費型態應該社會平均化~不應該財團化只會造就更金字塔只會讓社會更加L型而已換貨動線 燈泡平面五金行多的是甚至一些小超市也方便換更不會因為要繞一大圈徒增自己購買慾
樓主所言為真嗎?感覺好像哪裡怪怪的....如果真的是為了一顆燈泡上警局,還付賠償金,於情,是有些矯枉過正了...於法,未結帳商品離開賣場是事實,已觸犯竊盜公訴罪,之前看新聞,家樂福好像有內規,為免雙方造成困擾,如果竊盜被發現,會求償10倍懲罰性賠償金,就看雙方能不能接受了,不然公訴罪原則不能私了。
我曾經故障去賣場換過燈泡,服務台會請現場人員拿新的來換,也有請我自己去拿新的到服務台處理換貨(現場在忙,可能覺得顧客拿比較快,也不會拿錯顏色)如果能夠證明是服務台請顧客自己去拿再到服務台,只是忘了放進包包就要以偷竊罪送辦?適法性有待商榷(已經有1顆押在服務台),如果他放2顆在包包再說偷竊不遲
如果是一般小店面,換貨自己進去拿是有可能的家樂福這種大店面,結帳台跟能退換貨的櫃檯是分開來的,怎麼可能自己進去拿出來換貨家樂福也是有小店面,整間店就一個櫃台,那應該叫家樂福超市,但看描述應該不太像是家樂福超市
九帶犰狳 wrote:家人的朋友到家X福買(恕刪) 就像你說的「無心之過那還真的啞巴吃黃蓮」如果要避免類似情況,就先避免做一些會讓人誤會的事情這世界已經不像是很多人想像的這麼單純你看光是網路上,有多少案例看得出來很多人有被害妄想症明明沒事的東西硬要說成有事但整件事情,就我看來也是公事公辦而已只能說下次真的要小心,不要再如此粗線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