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putfhi wrote:如果這麼多人都說5年(恕刪) 樓主可以列舉一下,五年換一次照身障者會有什麼困擾嗎???會覺得被羞辱就不算了因為正常人都不會這樣做,會羞辱身障著的也是不正常的人了<所以你有什麼好在意的啊
ffputfhi wrote:我不分藍綠的,對的我...(恕刪) 樓主想批評制度, 非常的歡迎 ,可以讓政策有改善的參考.但建議就如主題"殘障手冊5年換證"來討論, 而不是將所有的不公平議題摻在一起, 到最後就只是個借題發揮的抱怨.5年換證會有何困擾可以提出來讓大家知道, 立法院或是行政機關在修正法案時民眾才能幫忙表達/陳情法規不足之處.另外, 親友也有在領殘障手冊的, 5年換證是還沒遇到什麼不便之處或是受到歧視.我支持5年換證沒有存甚麼心, 只是覺得政府可以更新身心障礙者的狀況, 避免"假冒身心障礙者"占用資源, 讓你"朋友"的資源不被占用.
樓上有人說對了身障者使用的是""社會福利"",本身應有的"權利"可以來申請,但不是大家或誰應盡的"義務"竟然要使用這項"福利",就麻煩照規定去換照就像一般人去圖書館也是需要辦證才能外借書籍,這是社會福利的一環也是規定沒有人覺得被羞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