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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無管理員請問管委會有無違法問題?

ccy4343 wrote:
主委不聘任保全員值班,這部分可問縣政府建管處的公寓大廈管理科,看有沒有違法。


沒有任何一條法規要求依定要有保全或管理員,
完全是看你社區住戶想不想花錢!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神魔亂舞 wrote:
我朋友288拿34000...(恕刪)


跟公司討。(記住,是跟公司討,不是跟管委會。

按照合約,案場每個月都要付錢給保全公司,然後公司再把錢提撥出來作為薪資發給員工。所以說,明明該給37K卻只給34K,這是誰賺到?是管委會嗎?不是,管委會按照合約付錢的,不會因為保全員少領錢就讓管委會省錢。於是.....整下來的錢是保全公司賺到。

通常薪資被壓低不外乎兩個理由:
1.保全公司想多賺。既然每個月的物業費用是固定的,公司想多賺錢就從人事成本下手。那下手的對象就是第一線的保全人員。(一個人省3K,早晚班兩個人就省下6K,更別說把機動人員算進來)

2.為了低價搶市場。這點在管理費低廉的社區比較常見,因為以正常的薪資計算的話,管委會恐怕很難接受那開銷。只是這樣壓低價格的結果,也會讓保全員的薪水變得不正常。
管理員確實可以調整了,現代門禁設備進步,人力成本也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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