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講講 wrote:
樓主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我真的救不了你的國文能力..
人家網頁打一堆
你隨便結一小段
沒頭沒尾的中間結一段..
你是要證明你的語文能力超乎常人嗎
最少你也貼一下人家的結論
計算法律上的期限,首先確定「起算日」是哪一天,再確認「最後一天」是哪一天就可以了。
要提醒的是,有些權利的起算日會有特別規定,要用特別規定的方式計算[5](例如支票、匯票及本票等[6]),在計算期限的時候要格外小心喔
還有樓上有位大大給你聯結了
你的一年論完全站不住腳
我在猜你應該被吊牌或照了
才會在這硬凹
旦硬凹改變不了任何東西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