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jovian wrote:
剛看一下 側翼粉專 不知道為何都動起來針對這件事情在喧染,先買好花生置板凳
誰來更新一下這個圖?


most star wrote:
警察職權行使法
請教一下,那條有寫或宗旨是執法權凌駕於人權。
依照您侃侃而談、不服來辯的精神,請直接引用法條,勿自行擴張解釋。
eanck wrote:
[1] 根據八炯的直播(影片的 6:40 處),八炯的自述為警察"搶"走他的手機,
[2]昏暗的環境下,你分清對方是拿武器或手機需要多久時間??
[3] 從電視台公佈的影片中,員警轉頭,有想離開的意圖,這時八炯主動走上前,並出現外套丟在地上的舉動,
有人的解釋是"不小心掉地上",
[4] 外套丟在地上後,員警主觀判定對方在挑臖,下一秒鐘可能衍生出攻擊意圖,
當你沒有辦法預判對手會如何攻擊,或是自認功夫不是神人級別時,
在對方出手前就先行做出"擋架、擒拿、壓制"等動作 ,屬於員警保護自身安全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