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債權銀行或是資產公司用來騷擾債務人家人的手段,他們沒有公權力,可以不必理他們,他們這樣做雖然有點蠢,但遇到有些剛好家人有錢,又欠缺相關知識的,搞不好就代為清償了,100件裡面可能會遇到幾件這種情形的。
這2天收集大家的意見 大概有了解了債務人名下若有財產例如房或車或薪資銀行大可以直接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真沒聽過有銀行到債務人戶籍地查封他的東西的第一你根本不確定他是否住在戶籍地第二債務人都已經是債務人 哪有值錢的東西讓你查封也像你說的 一部分是要嚇唬家人使其替債務人還債的吧v_lin11 wrote:這是債權銀行或是資產(恕刪)
vivahuaweip30 wrote:更新 : 結果8/4...(恕刪) 欠銀行卡債不還固然是債務當事人不應該,但銀行明明清楚卡債法律條例,卻「明知故犯」~發這種違背法條的信函故意來意圖造成債務人同戶籍之家人「心生恐懼」,這樣於法算不算是一種恐嚇罪啊?
真的耶 當時收到信函時 確實會擔心說 到底是要來查封甚麼東西人又不住這兒 到時候如果硬要查封非債務人的東西怎麼辦後來經過多方查找資料 才知道應該只是催債恐嚇的一種手段至於是否違法 我們不是律師也無從確定jwl0702 wrote:欠銀行卡債不還固然是(恕刪)
vivahuaweip30 wrote:沒有喔 連...(恕刪) 好的,謝謝您回覆因為是父親欠信貸跟融資的債務,我們是跟他分戶(他自己一戶其他人一戶),雖然屋主不是他但還是有點擔心,還直接寄律師函過來(平信),看到的時候真的嚇死cykuo919 wrote:不用理他,嚇你的而已...(恕刪) 好的謝謝您回覆
如果只是他個人的信貸跟融資 加上你們其他家人也不是保人就不用擔心 但所謂融資是地下錢莊嗎 如果是的話他們討債的手段可能就會比較不循規蹈矩 請注意安全RUUUU0553 wrote:好的,謝謝您回覆因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