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ert_coffee wrote:
有一個問題再請教大家
這個房子確定是爸爸花錢買下來的
只是登記在媽名下 所以導致媽過世後按法律房子由父及其子女繼承
不談法律繼承 基本上房子是父親買的
如果出示房子的付款紀錄 證明是父繳錢買下
上法院是否就是會由父一人拿下
如果是在世的時候離婚,當然可以如此爭取。但是現在是遺產,就變成親人均分
反正你都打算花錢買下,何不就由你的父親繼承下這間房子,然後再由你向你的父親買入即可。只要有完整合法的金流,國稅局也不能說什麼
現在的問題,會不會就像樓上說的,你的哥哥佔用了這間房,也不想花錢買下?那就由你的父親完全繼承這間房後,找個『能配合的房仲、代書』,把房子賣給外人吧!(賣給親家,媳婦的"親戚",也沒人說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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