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想你自己的意見,卻又不聽別人的意見!那幹嘛上來發問?自己爽就好了!你朋友是「永久」類別的嗎?是的話現在也不用一直換證了!不是永久的話,狀況可能會有變動,本來就是要定期追蹤的!目前這樣定期評估需求是件好事!原本可能沒有某項福利與資源,經過再評估而覺得有需要就能再享有福利!當然也有可能原本有的經評估後被拿掉!我覺得這措施很有必要!你的問題在哪哩?
就理性常理來說。我爸不能走6年後來走了,每天的想法確實會越來越負面。所以我認為久病在身的人,通常想法都會負面一點。如果往好的方面去想,這樣的用意不就代表,政府認為有些身體或是心理上的障礙是有復原的可能。一個人長期不能行走,靠復健了幾年,慢慢可以撐拐杖走,甚至復原到正常行走的。每五年的換證,順便可以檢測障礙程度如何。也如樓上幾位說的,另一方面就是以防有人濫用這些殘障福利。世界上就是總有些老屎鼠。但人偏偏往壞的方面去想地的比例比往好的方面想的程度還高。一個人得罪人,你會永遠記得那個得罪你的人,一個對你好的人卻不一定一輩子都能夠記住。
ffputfhi wrote:如果這麼多人都說5年(恕刪) 如果說不需要這些殘障福利的話或是不會用到的話,可以一輩子都不去換也沒差政府不會罰你錢,只會說手冊過期了,不能享用某些福利,就看承辦人員怎麼判定了。但是剛剛上網查 有一則新聞說 永久效期 的可以換成一張 無註記有效期限 以後就不需要再換證但是重新鑑定等級要為 無法減輕或恢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