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黃網線停車,所以妳被舉證【停車】了嗎?如無法舉證,妳就沒事呀。當然,檢舉,人行道騎乘機車,那是另一件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規定,停車則係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而言。
正義為從之人:就是違規阿說那麼多做啥~理性判斷之人:就不小心的~但被檢舉的話乖乖罰吧結論:違規是事實~即使你有再多的理由沒辦法現在社會就是如此~只能盼後方的人是個好心人認為您情有可原~也是逼不得已.就不舉發你不然天天違規的人多的去~但好心人還是居多(認為你情有可原)~不然每天檢舉數可能上百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