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方是貿易商公司R開頭租賃車,雙方都有全險,
剛好當下對方是家裡小開20多歲出頭,載媚要去電影院,立馬要求call警察,做現場圖,筆錄,持續3.5小時,
叫警察來對方一直嫌怎麼那麼久,然後抱怨東抱怨西,大熱天底下交警根本使白眼,
隔天對方打電話來要求償,後續對方仍一直打電話來要求賠償還要當面道歉,
我告知已交付保險公司代位,再找我,我要向對造要求提告,
兩造當事人已經留下電話與基本資料,逃避不了,
現在你的案件已經交付雙方保險公司處理,但對方可能會打電話一直來鬧,
1.每次錄音
2.每打來一次,請假掛一次精神科。
3.換你求償_心神損傷精神耗弱,從對方第一次打電話之後,已經無法正常上班生活。
4.公道價1天只要2萬1,每天加成累計
我有經驗喔,瘋子怕瘋子。
還有後續,私訊可.. ..
cchh543 wrote:
從1F看下來顛覆我的觀念,
既然已保車險,
這種事情不是保險公司要解決的嗎?
要不然保車險的意義在那?
確實不是。
一般人都以為有了保險,所有事交保險公司處置,當然不可能。只要牽涉到體傷,人命的刑事責任,全部由該負肇事責任的負所有法律責任。對方只要有 "體傷" (不管真假),堅持要 "以刑逼民" 求取賠償,保險公司是無法攬到身上,只能當事人自己面對。
樓主或許希望保險公司直接答應對方 "無理" 賠償要求,自己就全身而退。這是不可能的。樓主都知道對方是無理要求,那保險公司怎會不知道,又怎麼可能答應。因此最後只能走法院途徑了,由法院判下金額,保險公司才會買單。
我預測,對方就算不是老手,也一定有高人指點。反正怎麼搞都不會吃虧,就算調解也不會成(除非樓主屈服,但要自己賠,保險公司不會買單),會走上刑事起訴(起訴由檢察官,可能不起訴,但若對方堅持要告,檢察官也可能會交給法官判),法院審理判決一途。樓主吃虧是 100% 肇責,有刑事責任機率很大。但民事判下來賠償金額應不會太高,保險公司會付。
還有樓主要不要請律師呢 ? 兩審下來,律師費會比對方求償金額高一些,對方是算計好的,就算判下來要不到錢,也要讓樓主花錢消災。
讓我覺得開車在路上真的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危險的不是車,是人心
我爸爸前陣子遭違規計程車撞上
司機連來家裡道歉關心都沒有
我們只拿了醫藥費跟機車維修費用,其他都沒有
我爸爸皮肉痛也說沒事就好了
但是看到這種以刑逼賠錢的情況來說
政府是否應該出來說句公道話
雞毛蒜皮訴訟或是獅子大開口的
反正我有時間跟你耗 要個十萬二十萬的
小民遇到該怎麼辦? 光擔心傷害罪就飽了
上次還有案例甚麼心理受創要上百萬的
保險是應該的,但是不是保甚麼險好
是你遇到甚麼人才比較重要
樓主 我剛剛爬文以刑逼民的關鍵字
發現一些有趣的資料
當你被告過失傷害時,如果對方並沒有那麼嚴重,
甚至是假裝的,你可以告他刑事誣告罪,罪名成立的話
不會比過失傷害來的少,
刑法168.169.171條 你可以去看看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該給人的就要給。
其餘賠償都是要看單據的,內傷 ... 有驗傷單嗎?
如果有質疑,可去找醫生求證,所以醫生也不會隨便開!
我曾遇過一個車禍,對方騎車 ... 撞了我,我是轉彎,我七對方三。
我沒注意,我認了。
調解時,事主也沒來,老爸出面討錢。
印了一堆 excel 表單,交通費、醫藥費、機車維修費、營養品 (自己外面買的中藥) ... 等等,
洋洋灑灑索賠 50 萬。
還說得很好聽,不是為了錢,就是要教訓我!
結果最後上法院,所有單據只有四萬兩千八,卻索賠五十萬。
法官說:不可能判給你,最多判六萬,要就和解還可能可以談比較多。
結果直接在法院再調解一次,我一口價七萬,不然我寧願賠六萬,再易科罰金一個月(三萬),給政府我也爽。
對方最終同意七萬 (還不是死要錢

最好笑的是,最後簽完和解。
我的保險專員直接找對方,因為我的車修了 12 萬,要對方吐 4 萬出來。
對方現場與我理論... 一想到這個官司搞了一年多,跑了3趟調解,3 趟法院。
我很冷靜地向對方說,你們慢用

頭也不回就走了!
這告訴我們【和解書一定要再三看仔細、數學也要好好算、保險專員很奸巧】... 哈哈哈!
alan20041340 wrote:
隔日,理賠專員有聯繫上對方並告知我對方只有坐計程車及醫院看診單據約兩千多元,有提出:
1.須賠償他七千多元.
2.車輛保險桿雖無外傷但有內傷?須加以維修.
保險公司也答應對方請求,然又過幾天,對方又覺得金額太少需再加碼到一萬五千元,保險公司也覺得對方態度有點奇怪?似乎無法善了,但也又答應對方請求,如此一而再再而三,之後,又不簽和解書,價金一直漲到二萬五千元>五萬元>十萬元......保險公司有電話知會我,可能未來要先去調解,之後或許會上法院! 要我有心理準備....
這種追撞前車的事我發生過幾次,基本上都是丟給保險處理就好,另外,前車非原廠配件我也一蓋不買單。我建議,有其他問題就讓對方告,上法院判,絕對不讓對方亂開價
alan20041340 wrote:
(二十多歲年輕人,頸部扭傷,目前對方僅有驗傷單
樓主,對方有驗傷單,是可以向地檢署按鈴申告,請檢察官以過失傷害起訴您的。
這就是保險公司告訴您,您要有跑法院心理準備的原因。保險公司是無法替您承擔這一部分。
至於檢察官對這類小車禍,是會先問兩造要不要和解,如果不成,當然有 "可能" 起訴您。這過程,對方是不用付裁判費,也不用請律師,沒有費用,所以不玩白不玩。
樓主就是要不要繼續跟嘍。人家漫天要價,您就地還錢,就是談判,看能殺多少下來。如果 2 ~ 3 萬元能成,看樓主要不要花錢消災,就此了結,當然,保險公司是不買單的。
如果嚥不下這口氣,就走法律程序,也沒什麼大不了,您有空,就去耗,如果真被起訴,就跑法院吧。通常被告這種事,看您要不要請律師,請律師一個審下來,5 ~ 6 萬應該要。兩個審定讞下來,十萬跑不掉。當然最後法院刑事帶民事的賠償,不管多少,保險公司付。但如果有律師費呢,如果保險有含括,那您也不用擔心。沒有的話,就 ....
樓主自己審度一下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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