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確認是不是有這筆交易確認有沒有收到貨有沒有簽收單再來確認有收到貨後在確認有沒有付錢都確認好後再動作真的沒付就會給人家吧通常律師信那些東西都只是恐嚇而已500多塊提訴訟都超過這金額他不會真的提訴訟就算有法院也會要你們先調解......只是要嚇嚇你但重點是到底有沒有發生這件事
1.保留網站證據與找到當初email2.回存證信要求舉證,否則勿擾。因為律師函讓你心身恐懼,焦慮已影響生活。他就不會煩了因為小錢上法院沒效益,律師發函能取回多少是多少如果, 真的確定自己理虧沒有付款, 那就付一下。
半年前這種事,時間歸時間如果對方提的出來,你們沒有付錢的證據,你也是要付忘記了這三個字,情理上聽的懂,半年了法律上如果你當下收貨,你自己也知道是貨到付款,但司機沒收,你就不給?這種心態,到底是不是真的忘記,就不知道會怎麼判了不過你也可能真的有付過,是對方誣賴你?但你又說你忘了,我阿災...雖然對方公司作業流程散漫,導致沒有確實收到款項但是你們有收下東西,並不是覺得對方有錯,你東西就可以不付錢不過這種當下現金的交易,對方應該很難什麼證據...大費周張是也很閒
ZIYU0525 wrote:通常情況1.如果當下(恕刪) 我覺得這個不是“折衷”而是正常請款流程。就算鬧上法院也會要求快遞和公司兩方舉證是否正常接受過貨款,以及查驗當初快遞和賣家之間單據往來。客人這邊可以要求律師代爲溝通,要求對方先出示這部分單據,再來談其它問題。對方沒有理由不做出示,因爲開庭前也要提交。
sos784 wrote:感覺沒一個能信一個是(恕刪) 這個問題沒必要想太複雜。女生網購頻繁,小東西買太多忘記很正常。有一些不太規範的公司一天處理很多單,賬目上有小數目不清楚,拖拖拉拉了半年才發現也很正常。一切都是人之常情。但是,法律是講證據的。現在最重要是要求對方拿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