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e wrote:為什麼要收那一萬七,...(恕刪) 你說的是對的 但已經發生了 我們都沒有經驗 即使有經驗 也因為遇到的人複雜 而使情況複雜有和解是要有和解書為準的 不是嗎? 我當然會問律師。PO上來也可讓大家未來遇到類似糾紛有個參考吧。你不想看就略過 。我謝謝每個熱心給我點評的網友因為我記憶中這個網站有很多有知識而富正義感的人
車禍這種事只要有監視器錄下當時畫面,就是最有力的證據,不是其它事因無事發時影片判斷較難可比,除非那法律顧問有改變監視器內容的能力,否則無法翻盤。我也發生車禍過,也在網路上查詢過,依實例來看只要肇責比例確定,律師幾乎都無力翻盤。進入司法程序後以地方與交通部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判定為主參考,並非初判表,台灣不是共產極權國家,應不會有竄改假造錄影帶這種事。不少私人醫療院所的確為了利益會開假的診斷證明,你可以在出庭時向法官說可調閱你們到醫院時對方的影片,可顯示並無受傷,若當時他沒有接受醫療更可證明無事,至於收錢拿錢法院不重視那些,而且也沒書面證明是何原因與目的,你一開始最大的錯是沒找警察來現場,不過很多之前沒車禍經驗的人也不知 當時找警察來對自己最有保障。
在台灣 騎機車 是一門學問太靠近路邊的停車 可能會撞到汽車的開門太遠離路邊的停車 可能會被車道上的汽車撞騎機車 要注意的東西 太多了 速度 與 周遭的車輛距離都要抓的很精準 才能保全性命台灣很多汽車駕駛 習慣真的很差開車門 都不看後方的有些駕駛 更惡劣 下車 就是直接把車門用力推開 ~~ 這種真的很惡劣都沒有 將門 露個小縫 讓自己身體側身鑽出來的習慣
小戴CAT wrote:你也直接提告阿律師費...(恕刪) 謝謝 經過這二個月的跑醫院 診所 為了照護好自己的健康 何況還有小生意要做 。我請了律師提告刑事與民事求償,這過程聽說是要1-2 年,希望減緩精神與身體的壓力。
Zood Reenk wrote:車禍這種事只要有監視...(恕刪) 感謝答覆。像民眾去廟裡求簽卜卦求心安,你的解釋的確有穩定軍心的作用。事後計程車司機帶我去報案提告刑事 警員馬上陪同我去調閱錄影帶。事發地點在檳榔店門口店家有監視器正好清楚錄到撞倒那一幕無誤。我總共總共諮詢過三位ˋ律師。幾乎都說是對方的責任。很多人都說一開始應該打119報案 。我說過 那種疼痛震嚇到沒有思考能力 血一直流出很害怕__緩不過來
攝影愛好者 wrote:直接告他過失傷害就好...(恕刪) 有提告了,不是喜歡訴訟 ,而是你不告他 他還要告你,到時候不但自己的傷沒人賠償還要被告,這是啥社會 ?世界上只有貓與貓做朋友的事情,沒有貓跟老鼠做朋友的事情
遇到這種人就硬碰硬啊!反正你無責,他告了在檢查官那就被擋下來了。接下來就不用客氣,把一些要叫他賠的賠一賠!順便連 濫訴 也一起處理。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2130028.aspx
今天路過這家車禍診所 好奇進去諮詢一下,7/3 日的調解委員會到底應不應該去? 對方的答案是應該要去。我問律師 問民代 他們都說可以不去。這家說要去調解的理由是 我們有進行調解了 傳遞給檢察官感覺我們也不想浪費司法資源 。那到底應不應該去? 我也迷糊了 ,對方一手告你詐欺一萬七。一手申請調解 。那到底是真心想調解還是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