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動物保護法
正當防衛: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 25 條,若動物攻擊危及人身安全,可採取必要措施保護自己或他人。但「必要措施」的界定,需視當時情況的緊急性和危險程度而定。若比特犬的攻擊已對路人或他人構成立即且嚴重的威脅,打死牠可能被視為正當防衛。
過度防衛: 若事後認定路人使用的武力超過必要程度,例如比特犬已停止攻擊或被制伏,路人仍持續攻擊致死,則可能構成過度防衛,違反《動物保護法》,面臨罰鍰或刑責。
2. 刑法
毀損罪: 比特犬是飼主的財產,若非出於正當防衛,路人打死比特犬可能構成刑法上的毀損罪。
傷害罪/殺人罪: 若路人在打死比特犬的過程中,使用的工具或方式對周遭的人造成傷害,甚至導致死亡,則可能觸犯傷害罪或殺人罪。
3. 民法
侵權行為: 比特犬飼主可依民法向路人請求損害賠償,包括比特犬的財產損失、醫療費用(若比特犬有就醫需求)等。
正當防衛: 路人可主張正當防衛,以減輕或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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