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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印鑑證明、身分證、印章,可以代辦放棄繼承嗎?

20120904 wrote:
我弟弟過世,有配偶無...(恕刪)

看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辦吧
phanton wrote:
弟媳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50%. 剩下50% 由弟媳和媽媽分
財產繼承應是弟媳75 %跟媽媽各25%

不對,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樓主可以跟媽媽平分那一半。
樓主可以提出並沒有放棄遺產繼承權。既然弟媳幫媽媽放棄。
樓主就可以爭取那剩下的一半。因為媽媽已放棄了。
這官司有得打了。
.
======================
至於繼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為: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共同繼承時,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與祖父母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三分之二,另三分之一,則由祖父母均分。
幕容晴

這麼好笑的還真好笑。一天天的,都在做夢

2024-12-06 14:44
typetin

是真的很好笑。所以要找專業的律師來解決啊!網友只是插科打諢。

2024-12-06 18:00
去找律師吧? 找專業的才是最有效的。
typetin wrote:
phanto...(恕刪)

除配偶外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也沒有父母,才輪到兄弟姊妹。 民法1144條是講順位,不是講通通都有份。
幕容晴 wrote:
依法你覺得你是屬於哪個咖
從頭到尾都不關你的事

如果不是那麼剛好沒小孩,連發問的資格都沒有

要我說
財產永遠不要玩什麼持分,運氣夠好,持有123代,也不過是一堆土或磚瓦在那。實際都是野生動植物在使用


他媽的以後有剩是他的

他弟媳的一輩子和他沒關係

所以你認為他是什麼腳??

而且他弟媳拿錢是直接走人

他媽沒錢依法是他要養

這時你又認為他是什麼腳



人本逐利

這事外人很難說對錯

旦在利益面前

人本來就會親向往自己有利的方式做選擇

畢竟我們都昤凡人

還沒成聖....真成耳聖...是聖人還剩人也沒人知道...
id104140alex

嘻嘻~我合理懷疑你在"罵"此篇發文者![^++^]

2024-12-07 12:25
幕容晴

真不知道這回文在幻想什麼,就算樓主委任他當樓主律師,這位律師也沒資格處理他媽這事。

2024-12-12 17:41
typetin wrote:
不對,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樓主可以跟媽媽平分那一半。
樓主可以提出並沒有放棄遺產繼承權。既然弟媳幫媽媽放棄。
樓主就可以爭取那剩下的一半。因為媽媽已放棄了。
這官司有得打了。
.
======================
至於繼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為: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共同繼承時,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與祖父母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三分之二,另三分之一,則由祖父母均分。


麻煩看民法時往上下多看幾條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 1139 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如果無遺囑..照順序...要無子女加父母雙亡..才會排到什麼兄弟姊妹

所以你是當他媽死了還是他比較神聖

可以跳過他媽的順位就直接拿到遺產
typetin

老兄,好好討論,不用大動肝火。

2024-12-0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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