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發展真是有趣~目前得知好像是那個管錢的故意多扣,說要還給債權人,講的很有道理然後反過來指責被扣薪的人不對, 是他自己造成的,公司不應幫他扣薪,他應要自己處理債務~~他只是幫債權人多拿一點錢~~不過上述都沒有實際扣款資料..都是用說的, 當事人也都拿不到扣款明細~~
我終於找到一條應可以適用在這吧~因顧主強制扣薪低於法院明文規定保障..不知勞工局適不適用~而為了有效落實最低工資之目的,明定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如有違反將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黑羽斷翼 wrote:完整的說一下這件事是在講什麼?? 樓主說:1.他沒拿到2/3的足額薪水.2.差額部份被出納以作業費名義另行扣除.3.出納說多扣的錢要還給債權人.很有趣的是,債權人和公司出納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額外幫他???
當事人被扣薪是什麼理由..法院都已有強制扣薪, 知道人家為何被扣薪似乎不重要了~至於公司為何不遵守法院強制扣薪內容, 又是另一碼事就像警察看到有人闖紅燈可以開罰單, 但是可以再給當事人二個耳光當教訓嗎..只因你前面先違法,就能私刑?至於熱心的人多或少..只因世上惡人太多..希望有正義的人可以協助多幫忙了.
cckm wrote:樓主說:1.他沒拿到2/3的足額薪水.2.差額部份被出納以作業費名義另行扣除.3.出納說多扣的錢要還給債權人.很有趣的是,債權人和公司出納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額外幫他??? 等了幾天這事一樣像玄學一樣原PO不停的泣訴公司不仁不義旦沒人知道公司到底錯在那=-=像鴨子聽雷──有聽沒有人懂說真的沒薪資單真的不知道原PO想表示什麼很多人這輩子也沒拿過百分百的足額薪水因為很多人的薪水都是扣過款之前的數字像薪水講3萬實際拿最多少28XXX為什麼..因為勞健保要錢啊這時公司有錯嗎??實際當然要看原PO的薪資單..不然這只是玄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