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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問題(弟弟要分產)

un3354 wrote:
丙繼承一塊地,丁繼承一棟國宅。三兄弟平分皆大歡喜。但丙、丁皆不甘心,主張有權要求分房產。
甲分得什麼遺產?原房產?這不是協議的平均分配嗎?

現階段房子被弟弟佔用。
爸過世後,我沒得到什麼遺產東西。
因權狀是我的。我每年要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
因我沒設戶籍在那裡。所以不能用自宅稅額的優惠。
un3354

丙丁未提出訴訟及判決確定前, 房子還是你的!至於是否可以驅趕你弟弟?說實在很難講!如果你弟成年且是有行為能力人, 你可以訂合約收房租!如果你弟拒絶, 委託律師處理, 請求搬離, 並付清房租!

2024-10-29 12:13
typetin
typetin 樓主

謝謝提供卓見。

2024-10-29 12:44
你找到的有證明雙方是買賣關係。
而你的問題是把房子讓給爸爸?
那有沒有證明房子讓給爸爸?
如果無法證明...
那如何證明房子是爸爸的遺產?

我覺得問題不難理解呀....

贈與也有贈與稅,連贈與稅都沒有,口頭說誰都會........連個證明文件都沒..
那我也可以說你房子其實是贈與給我,不是贈與給你爸,快,趕快過戶給我
這樣你兄弟就沒辦法搶了
typetin
typetin 樓主

那張放棄產權的舊字據,當事人已過世25年,仍有效嗎?還可以辦理過戶嗎?過戶給誰?給弟弟嗎?

2024-10-29 12:40
通常敍述案情,

甲父, 乙兒, 丙兒, 丁兒,

而不會寫成 甲兒, 乙父, 丙兒, 丁兒,

真的容易造成閱讀障礙!
HermesParis

+1 稱謂亂七八糟

2024-10-29 12:30
typetin
typetin 樓主

我是債務人當然是甲方。

2024-10-29 12:37
typetin wrote:
房產問題(弟弟要分產)

甲乙為父子關係,甲讓渡房產給乙。但乙沒辦理過戶。20年後,乙死亡。因乙20年沒主動辦理過戶更名,權狀仍是甲的名字。甲其餘兄弟丙、丁兩人可以主張那房產所有權嗎?
-
甲兒主張:乙父未辦理過戶是代表房產仍是甲兒的,沒去更名,但甲兒沒居住。等乙父死後算遺產留給甲兒。丙繼承一塊地,丁繼承一棟國宅。三兄弟平分皆大歡喜。但丙、丁皆不甘心,主張有權要求分房產。
-
請問:丙、丁可如願嗎?
-
再請問:有轉讓契約但沒辦理過戶20年後,乙父債權人死亡。這個權狀仍是甲兒的名字。甲的其餘兄弟可以提出權利嗎?可以過戶給已亡故的乙父嗎?人都死亡了,如何過戶給乙父?兄弟要如何拿到該房產?

律師
我在此綜合給大家說明:
房產是我跟爸合伙買房。最後我退出,拿回我的錢另買房。
寫了那字據,放棄產權給爸。
爸也許另有考量沒過戶,就擱置。20年過去也沒辦理過戶。直到走了。
報遺產時也沒報上這房產,因為名下不是爸的。
爸走了,媽把權狀還給我。
媽此時叫我再寫一張字據。再借20年免費給弟弟居住。這等於承認房產是誰的。
大弟有一塊地,小弟有新國宅。三兄弟平均有產。這樣不是很公平嗎?
如今已過了25年仍沒搬遷歸還。
un3354

媽媽只是不要在有生之年, 看到兒子互告!現在媽媽誰在扶養同住? 如果是你弟在養, 按兵不動!如同我媽時常問我:吃我的, 我會不會抱怨? 我都說:我無所謂, 不計較!

2024-10-29 12:37
typetin
typetin 樓主

感謝提供卓見。

2024-10-29 12:46
cykuo919 wrote:
typeti...(恕刪)

越看越不懂!
所以這間房子當初實際出錢的是誰?
cykuo919

前者價值高後二者好幾倍吧!而且他弟弟住在哪裡,應該有樓主避談的原因!

2024-10-29 13:16
typetin
typetin 樓主

我弟仍住那裡。

2024-10-29 13:28
typetin wrote:
我在此綜合給大家說明:
房產是我跟爸合伙買房。最後我退出,拿回我的錢另買房。
寫了那字據,放棄產權給爸。
爸也許另有考量沒過戶,就擱置。20年過去也沒辦理過戶。直到走了。
報遺產時也沒報上這房產,因為名下不是爸的。
爸走了,媽把權狀還給我。
媽此時叫我再寫一張字據。再借20年免費給弟弟居住。這等於承認房產是誰的。
大弟有一塊地,小弟有新國宅。三兄弟平均有產。這樣不是很公平嗎?
如今已過了25年仍沒搬遷歸還。


就我不專業看描述比較像是假合資買房,行贈與之實,不就是房屋買你名,房貸你爸繳,你半毛都沒出,為了閃贈與稅跟遺產稅不是(?
yourpp

不過戶的原因有沒有想過呢?國稅局那關過得了嗎?

2024-10-29 13:19
un3354

乙父留3份!媽媽已經說明了!丙丁也拿不走原房產, 現在使用情勒!

2024-10-29 13:21
typetin wrote:
我在此綜合給大家說明:
房產是我跟爸合伙買房。最後我退出,拿回我的錢另買房。
寫了那字據,放棄產權給爸。
爸也許另有考量沒過戶,就擱置。20年過去也沒辦理過戶。直到走了。
報遺產時也沒報上這房產,因為名下不是爸的。
爸走了,媽把權狀還給我。
媽此時叫我再寫一張字據。再借20年免費給弟弟居住。這等於承認房產是誰的。
大弟有一塊地,小弟有新國宅。三兄弟平均有產。這樣不是很公平嗎?
如今已過了25年仍沒搬遷歸還。


找律師比較快

網路嘴炮沒人替你負責

typetin
typetin 樓主

可以多看各方異見。補我失慮的地方。謝謝!

2024-10-29 13:17
所有第一順位遺產繼承人都可以去國稅局查遺產清單,
包括去世的人的所有銀行/證卷/保險帳戶和不動產登記,
這是要辦理遺產稅用的.
動產(汽車/機車)的話要監理所會寄通知要求辧過戶.

所以遺產清單上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至於你說的買賣, 協議什麼的
就拿證據走民事官司吧.

要告民事就要快, 印象中這個遺產過戶的效期都不長.
typetin
typetin 樓主

過世已經25年了。還能辦理嗎?你說我會去辦嗎?

2024-10-2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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