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ama2015tw wrote:
謝謝
那我請問一下
如果到時他有來法院、就可以求1/2的特留份
可是如果他沒有來法院的話
就會完全喪失繼承權嗎?
他欠家族成員不少錢---目前我聽到的數字---超過新台幣上百萬以上
到時我可以安排家族成員的債權人在法院門口等他
不管他去不去法院
法律規定上該是他的就是他們
你們無權不分給他
而且就算家族成員和債務人去法院門口長住也不見的能改變什麼
其實反正你都需要找律師了
你直接問律師就知道為什麼了
Lisa_Hsu wrote:
法律上有特留分
不過你可以打另一種官司,就是因為他既不出錢也不出力,那就要求分遺產時,扣出他應分攤的撫養費、醫療費,平均分給其他有出錢出力的子女、親人。
因為台灣講究儒家孝道,所以這種官司很容易打贏,至少也對其他承擔重擔的子女公平些
tamama2015tw wrote:
謝謝、其實錢已經處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