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
1.對方願意賠償,我不接受他的賠償就是要告他,他出再高我就是不接受,我就是要他走法院,讓他走法院完再賠,可以嗎?
2.我勝訴以後,我就是不收他的錢也拒絕跟對方聯繫,也拒收提存,就是要強制執行對方,這樣可以的嗎?
1.你想走法院就走吧
對方實際是不用去的..去不去是對方的權益..
反正法院判多少對方就給多少就好..
畢竟對方又不是不賠..所以去法院出庭做什麼
剩下的給法院判吧
你太閒就去吧..你是原告..你不行不出庭..旦被告可以
2.反正對方提存他的.你不拿就不拿.關對方屁事
你想強制也要法院敢開公文出來
沒有公文..你強制的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