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樓主:依據你在8樓的留言回覆說"這三年來也一直有要求對方付尾款"的這句話, 除非對方有承認債務或是說會還之類的話, 你或許還有一點機會依據民法129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出現時效中斷並重新起算2年的時效效果.但是這又出現你要如何證明的問題, 不管對方在說這句話的同時, 現場有第3人在場可為人證, 或是事後對方有留下書證給你, 這樣才有機會來保障你的權利行使喔!以上淺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