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低底盤的車, 就只能自己小心, 上面很多大大都有分享了,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人愛買SUV啊, 別說這種斷差, 還有更多路面有坑洞的.
這就是台灣啊~ 呵呵


worence wrote:
這車道設計是一出一進雙車道型,我車都原場未改裝
worence wrote:
我主張我始終駛於出口車道內,因我知道外側為進車道
Eigen wrote:
是停車場要配合你?還...(恕刪)
worence wrote:
我今天去抓影片跟實際看現場
它車道面有瑕疵(我就看這個瑕疵認定是停管處說的算還是法院說的算)
我目前無法點出那個問題在哪
我知道在哪就行。
我手上照片有壓日期(現在去整平也沒用)
我很確定是那個部份傷到我的底盤
這是我行車路線
對方指責我開車路徑
根本沒憑沒據。
場長還有說「停車場有保險」 有通報保險
不用寫國賠申請數。
我叫警方來看監視器。並告訴我
這要「開報案紀錄單」說這樣才有憑有據。
不是只能靠對方保險。
有夠X!
只要保險認定我的問題。我馬上發國賠申請書
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並付上報案紀錄給停管處。 如果賠償未果
2年內發動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則一
我勝算80以上。
還有照建築技術法規61條第二項:車道坡度不得超過1:6
我站在底下拍我就看這坡度多高
你無需如此坦護公家單位
仿彿都民眾的問題
我今天提早跨越雙黃線點。如有下車道車輛沒注意到我。被撞。 有87% 會將「你要重考駕照」、「駕照雞腿換?」 、 「看不懂標線?」 、「被撞剛好」
只要我合乎規範開車,我基本盤就是贏面大
worence wrote:
我一直不回文。
因為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我今天才實際看車道/面、行車影像
才明白這車道有瑕疵。
如有瑕疵認定。
那只能屬合法不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