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lin0822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第一,你商品標示與實際不符。
第二,11速與10速的價差絕對不止2000元。
除非你的二手車售價高達六位數,否則我不相信買方會花律師費(一審至少五萬元)來告你,而且只要你在法庭上認錯負責,基本上法官不會判你詐欺,只會要求你們和解。
所以我建議你:
第一,你10-11速標示不實,那就雙方商量一下,你扣點手續車馬費,尾款退回給它。
第二,如果車身真有裂痕,不管是誰造成,因為當初已驗車無誤交車,對方無理由要你全權負責,你可以這點理由,在法院跟對方硬鋼到底,你不會輸。
yoyolin0822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告人....是公民權利,平常心應對就好,
在台灣...就是有人以告人為樂,
所以活在台灣這樣的環境,
被告也不用緊張....尤其是民事糾紛~
但對方要是告你刑事....
不是小白就是老手~
因為刑事成案條件較明確,
告不成是可反告誣告的~
你這案....
只要堅持,
買賣當下是毫無問題(雙方都確認過),
因為是採面交方式交貨(不管是否他親自,只要是他授權的人都算親自),
面交後當下無異議反應....過了一個星期突然反應有問題?
這段期間難道沒可能是他自己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傷?
連所謂的車行鑑定都提不出來....更證明有鬼~
他還敢告你的話.....我研判是個訴訟小白.....
放心,這案他沒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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