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life wrote:比他更酸就好
(恕刪)
公然侮辱 也包括在網路發言。網路算是公開場域,就算是匿名當「酸民」也要三思而後行,只要有影射、破壞他人名譽,可能會犯公然侮辱罪。
律師提醒:偷拍他人或轉傳影片,即使影片不是你自己親自拍攝,只要你轉傳了,可能犯妨害秘密罪。
公然侮辱 要提出訴訟
公然侮辱包含臉書
在臉書、Line 群組發言侮辱罵人當然有刑責,按讚、貼圖附和的人,也有責任,習慣按讚湊熱鬧的人要小心了,可能涉及《刑法》。
1.網路屬於公開的場合,成立公然侮辱罪。
2.內容涉及相關具體事件時,成立誹謗罪。
3.公然侮辱除了刑事責任,也可能被告刑事附民事賠償,負民事上的損害賠償。
公然侮辱 要提出訴訟
「按讚」有刑事責任
對於按讚的行為,雖然不一定會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但仍然會受到提告,為了按讚要上法院向法官說明你無意 公然侮辱,這也太不划算了,所以在網路上的言行舉止務必非常謹慎。
公然侮辱 要提出訴訟
公然侮辱刑責
309 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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