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ffps3 wrote:你也可以告他肇逃(恕刪) 會多一條誣告吧Sacgj wrote:不管怎麼樣 先報警就(恕刪) 的確是很好的一個教訓jones19 wrote:奉勸遇到這種事情還是(恕刪) 微罪不起訴我覺得在傷害的案件上可能很困難,頂多緩刑
9樓 SKLau大 已說明得很清楚.你沒留在現場等警察, 肇事逃逸 對方可告你無誤.重點在於 你也有提告對方 過失傷害 的權利.假設對方確實100%肇責, 成立機率很大.以此互告案件, 來逼對方上談判桌簽和解, 進而雙方都撤案.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0522004041-262103?chdtv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0522004041-262103?chdtv希望有幫到你引用上面的報導:甫三讀修訂的《刑法》第185之4條修正案,將昔日肇事逃逸一律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改為「致人於傷而逃逸」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形同最多減掉2年刑期;「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維持現行刑度。爭議的是,若致人死傷逃逸但無過失,則可減輕或免除其刑。詳細的問懂法律的會較好,可以問里長議員立委的法律諮詢,如果無責無過失應該不用擔心吧但台灣的交通法規.....大家知道的.....總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問題所以很難說
第 185-4 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看清楚條文及比例原則!
ro1042700 wrote:對方闖紅燈,反被告該(恕刪) 補充告訴你前面的人沒講到的致人於傷肇逃, 就算你順利與對方和解讓檢察官判你緩起訴依道交處罰條例你還是得吃肇逃罰單, 吊銷駕照至少一年以上才能重考這段時間除非你無照騎車所以肇逃何必說吞就吞?仔細回想當時情況有沒有辦法讓肇逃不成立啊?證明你不是肇逃, 是雙方說好同意私了看有無證人或監視器這招著實陰險對方100%肇責, 卻唬爛你沒事要私了, 騙你讓你先離開等你離開後才自己報警
sweetsour wrote:甫三讀修訂的《刑法》第185之4條修正案,將昔日肇事逃逸一律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改為「致人於傷而逃逸」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形同最多減掉2年刑期;「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維持現行刑度。爭議的是,若致人死傷逃逸但無過失,則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表示第185之4條「致人於傷而逃逸」已改成最低只有六個月刑期, 最高非五年以上的非重罪只要法官判六個月就可以不必關, 易科罰金就好, 判二年以下就可以緩刑建議樓主找律師諮詢說不定可以不需要急著在簡易庭期間達成和解, 讓法官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