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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無管理員請問管委會有無違法問題?

回到樓主的問題。我先講一個判例,之前在新竹的一個社區有住戶遭竊損失財物,法院判決保全公司跟保全員要共同賠償40萬元。樓主的社區主委要是不聘任保全員值班的話,住戶財物遭竊,主委要擔起責任;要是發生刑事案件那主委更慘。

對於平常沒有發生事情的情況下,主委不聘任保全員值班,這部分可問縣政府建管處的公寓大廈管理科,看有沒有違法。

chrocobo wrote:
也不是說不能漲,只是...(恕刪)


# 這是複雜問題 公寓住戶多 每棟大樓情況不同
# 需要有人(有空)來管理
# 管理費必須按時繳交 否則無法運作

大廈管理員或守衛 薪資僅有24或26K上下 又必須輪班 每天上班12小時 (看起來很閒)實際上 工作時間長 若要增聘夜間守衛 則必須全體住戶開會討論 是否增加"管理費用"
啊~~看起來就是管理費繳不夠,所以一直討論省錢。

不考慮在住戶大會提案討論嗎?????管委會不就是執行住戶大會的單位,如果別的住戶反對,主委也沒辦法
樓主是怕繳了錢  又沒辦法24HR 都有管理員(保全)在顧門嗎??

那很簡單,看起來就是管理費繳的不夠多
調漲就行了
 
至於有沒有違法,看起來是有
大廈管理委員會也是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內
要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
被舉報勞檢,你們大樓管理委員會被罰錢
chrocobo wrote:
請問一下,我住的社區...(恕刪)


管委會並無違法的問題.
不然你們住戶要當義務社區志工嗎?
自聘管理員就是會有這些狀況,建議召開區權會改為物業管理.
不用去煩勞保/特休/會計這些事情,會有行政保全組長+物業公司處理.
(如果貴社區沒做這些才是違法)
也可以選擇12或24小時制(12小時制要搭配社區網路和錄影監控)
我們社區改物業管理12小時制,清潔員上班時間安排在垃圾車到達時間,
就可以具社區垃圾清運功能比自聘划算.
來說一下好了
社區不能出入管制是因為馬路是管轄屬市政府,故不能增加柵欄出入管制,會違法。
社區只有單向出入口,原本裡面還有另一個出入口已設置鐵門長年關閉不開放(安全因素)
社區內有2座公園,所有權市政府,現由公所管理(但公所表示那是你們社區在使用的,有時會互推皮球,如樹枝問題、公園路燈問題等等)
社區有請該社區一位住戶老阿伯當清潔人員(有支薪)。社區打掃跟公園都由該阿伯負責(打掃、除草、管理資源回收等等)
每年年底開住戶大會每戶還要發放500元管理費抵用券,不然根本沒人要來
管理室內有第四台跟訂報紙(我倒覺得這個很多餘)
開住戶大會每次都說每年都負支出。主委一直說沒錢,要漲管理費住戶幾乎不同意,現行每月600元
該社區約180戶(收入僅有各住戶管理費)
因為是社區是透天的,本社區有住戶及訪客亂停車現象。(還要打電話給管理員請廣播移車)
我想大家不願漲管理費是因為沒有達到該有的品質吧
或許根本不需要管理委員。這社區牽扯管委會及公有地問題,問題很多,我想大家就自行管好自家環境就好了。
管理費當然是該繳,但就是沒那個價值。不是錢的問題!社區管理上都已不務實了,住戶怎會想繳費?
chrocobo wrote:
主委一直說沒錢,要漲管理費住戶幾乎不同意,現行每月600元
該社區約180戶(收入僅有各住戶管理費)


每戶每月600....非常非常低啊...
我新竹的房子每月1600,台北的3500...都是便宜房子

樓主社區收這麼少,很難運作的。
運作得不好,住戶更不想繳,最後就成了亂七八糟的廢墟..
chrocobo wrote:
來說一下好了社區不能...(恕刪)


每月600元的管理費 表示你們大樓
1.很老舊?或
2.太少了
因為真的太少了 :+

一般來說 大樓管理費約莫1坪40元左右或50元
40*28=1120元
58*28=1400元 提供您參考

你們社區160戶600元 等於每月180*600=10800
兩位管理員薪資就已佔一半 還需要電梯保養等
其實不太足夠 除非調高管理費 否則拒絕繳交
可能讓社區品質更差
管理費若大家都不願調漲或不交
可能讓大樓品質更慘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603/PR2IQFMBWBTPP66M5ZGXTRASMI/

chrocobo wrote:
來說一下好了社區不能(恕刪)
 
一個月也才600
是能多務實????
 
想要做多一點事情,就要付多一點錢
 
如果你現在一個月繳4000~5000的管理費,管理委員會還運作得不像樣
你才要去思考「不務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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