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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tokuyo按摩椅,2小時後要退貨,被要求收取3成款

h.j.chieh wrote:
本人跟老婆去桃園中山(恕刪)

先不說其他的 光是能舉出這點 就是個無賴行為了
如果訂單上內容都無本人簽名(是老婆簽名),這樣的訂單契約還可以成立嗎?
我教你一招好了 去看看店家有無攝影機 如果沒有的話
你就乾脆說 你的卡被盜刷好了

如果店家拿出當天你也在場的影像
你就說那天你中邪了被帶去付錢 隔天睡醒人在異地(夜塚會)

如果店家說 是你的卡你簽的名 你就說被鬼附身身不由己
這種事上網找不到解決的

上各新聞台爆料

去找當地立委服務處要求幫助

或去消保會告狀

錢多的話買半版報紙廣告也不錯

反正就引起話題讓廠商受與論壓力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樓主忽略了~電腦化作業....一刷卡,公司入帳紀錄,銀行入帳紀錄,刷卡銀行要賺公司幾趴,公司要給銷售人員幾趴...總不能都是別人賠吧??
h.j.chieh wrote:
本人跟老婆去桃園中山(恕刪)


看來你比較適合網購

可以讓你退到爽..........
訊源:Accuphase DP-70V 管機:Melody SP9-R 訊號線:TaraLabs The One 喇叭線:Shark 406、ATL
h.j.chieh wrote:
本人跟老婆去桃園中山路tokuyo門市看試坐按摩椅,12/12日(星期六)晚上6點12分刷卡71,800元購買按摩椅,當晚7:41分去電告知要退貨。
隔天星期日返回桃園中山路門市準備進行刷退,門市小姐告知無法刷退,說要等公司流程才可以退貨。
一直等到12/17(星期四)17:25店員打電話告知說不能退貨,要退貨就要扣除3成費用。
想請問如果訂單上內容都無本人簽名(是老婆簽名),這樣的訂單契約還可以成立嗎?


契約當然成立呀,
既然是老婆簽名的,
那就是店家跟老婆之間成立的契約。
要退貨,當然就是依照契約規定走。
至於錢是你付的,如果你要討錢,
在法律上你應該跟老婆討,而不是跟店家討。


h.j.chieh wrote:
因為店員之前並未說明過不可退貨,且事後告知說一定可以退,後來老婆拿訂單給我看,才發現在訂單上面底部寫著一條,簽名後就算訂單成立,不可退貨。


這部分如果你要主張的話,可能就必須舉證了,
如果舉證成功,也許可以要求店員負擔一部分甚至全部費用,
不過也是必須走法律途徑讓法院來判定。


h.j.chieh wrote:
那店員所宣稱公司規定退貨扣除3成費用,也不算合法吧!店員只說你要申訴就去申訴吧!


退貨扣除三成費用,這部分是否合法,其實很難講,
如果真的氣不過,大概也只能走法律途徑讓法院去判決,
但是如果依我個人的想法,我認為對你會比較不利。
畢竟你們是試坐之後才購買的。
而且看起來店家也沒有明顯過失。
雖然你說店員事前沒有說過不能退貨,
但是實體通路購買的商品,
店家本來就沒有同意退貨的義務,
所以這點也很難說是店家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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