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l0702 wrote:另外建議樓主,牽扯到...(恕刪) 嗯確實小叔感覺像我老婆對我弟的稱謂..現在不論是繼承、承擔、順位...最壞的打算是如果社會局認為我老婆的伯父要承擔小伯父的醫療與看護以目前情況來說,伯父伯母都退休沒收入了,如果他們開口要我們這些晚輩一同負擔醫療看護的費用...這能殘忍的拒絕嗎...
WINNE_THE_POOH wrote:就拒絕呀,沒把人想得...(恕刪) 因爲我老婆爸媽在她約3歲就都離世了所以成長過程中伯父母家確實有照顧她姐妹(雖然從老婆口中得知伯父母在她程長階段也不是這麽照顧她們姐妹)我們結婚後,像母親節或年初二這類節日還是會過去包紅送禮的..如果真的..他們都開口希望負擔了,我們真的該拒絕,然后可能就不相往來嗎?
WINNE_THE_POOH wrote:那您們夫妻要照顧要支...(恕刪) 請問社會局會因伯父伯母的年紀太大已不適合接下看護小叔,而找上我們這些晚輩嗎?因為我老婆的姐姐有收到社會局的電話了..想問,如果我們不想看護小叔,在法律上會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