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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貸跟電信欠費支付問題

Paulbiker wrote:
樓主提問:請問一下我...(恕刪)

新公司 收到法院通知
時 就是強制執行
月薪扣3/1
這因該是對的吧

抱歉 很久沒欠債了
jkygdjgr wrote:
請問一下我電信跟機車(恕刪)


欠錢還錢

天經地義
jkygdjgr wrote:
請問一下我電信跟機車(恕刪)

921時我買斷了一間房子
結果前房主那時私下買了台機車
10年後還有來查證是不是脫產
結果有人說了那人住那裡
就去要錢了,那時聽說好像路口的橋出現他們的名子後一個多月就去還清了
細節就不清楚了
所以你的問題應該是欠人家的 總是要還的
"信用真的很重要"
這部分應該是程序不同而已。

自身的存款就算是掛在自己名下,也無法輕易證明『這就是自己的帳戶、裡面都是自己的錢』,故就算要扣帳戶的錢,可能得有正式的法院判決。

但若要薪轉…那很直接的就可以從你工作的公司、提供的帳戶上面去判定到,這容易多了。

然後…若一間公司得知員工是欠債到要直接從薪水中扣除,這無論如何,印象都會直接崩掉,除非該公司很缺人,不然恐怕你也遲早要走人的。
禍延子孫喔~施主..該還的還是要還...
Q旺財Q wrote:
新公司 收到法院通知
時 就是強制執行
月薪扣3/1
這因該是對的吧

抱歉 很久沒欠債了


舊法是三分之一,然後法院的神仙法官們,就腦X的改掉了…

改成是保留『當地縣市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來加成』

講好處…,是低薪族可能會扣得比較少

但現實中,例如109年台北市公告的最低生活費是17005元乘上1.2倍,就等於20406元

如果你是個22K,那的確無論欠多少,一個月都只要扣掉1594元即可(舊制上等於是扣7333元)

但若把薪水逐漸調高一些呢?

當薪水來到30K時,新制反而會開始扣得更多…

這形成了很多欠債較嚴重的人,都形成『反正多作了、加薪了,扣一扣還是只能領一樣的錢(無論自身薪資為多少,都是保留到只剩20406元,剩下全拿來清債)』,於是更沒動力去爭取加薪之類的,變成混日子…,然後一直欠債、一直領著這20406元。
會扣
債權人只要請支付命令可以每年執行
執行你的公司會收到通知
因為是直接從每個月直接扣

支付命令當下會有一個年利率
越晚開始還債債更高

唯一一個方法就是這輩子都領現金名下無任何資產
欠錢還錢很合理 你也是跟融資辦
但你到現在沒事(沒出人找你)代表你欠費不高
欠少要躲一輩子滿丟臉的

個人看法沒有不敬
只是銀行要不要做而已...
強制執行命令一下來...你除非領現金..否則不管你在哪個戶頭一定會被扣..
另外你一直不還錢..基本上就是持續信用不良狀態中...
未來你買東西只能全額付現..別想貸款..
如果想找人頭貸款..是笨蛋才會幫你貸款(貸了就是要幫你背..那為什麼我不買給我自己爽??)
自己爽完了不用付錢? 這邏輯 .......
人生可以不用有汙點的卻想要染一身腥。

想拿愛瘋又想騎潮車, 打腫臉充胖子得後果。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下次不要找銀行,找地下錢莊比較快。
(包你後續斷手斷腳,還要還錢)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
這種行事風格讓我想到..."兩津勘吉"
有能力還債,但卻一直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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