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
你說家父有錯,錯在哪?
請依法陳述
自己看一下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90
不要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
講難聽一點,你父親一定沒有經過司法警察進行酒精偵測,誰會知道你父親有沒有酒駕行為?
KCLin0423 wrote:
喔,你忘了有個法律精神叫無罪推論了?
你要扯酒駕,是你要想辦法證明家父酒駕
KCLin0423 wrote:
所以那一條定義了肇事與肇事者?
比大法官777解釋文位階更高更新嗎?
隨風浮雲 wrote:
我為何要證明,我又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