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爛警只想吃案不要有案件拿身分證跟手機截圖直接去派出所提告就好1 分局偵查員會發文給電信公司之類找出罵人的2 會通知他到你的分局做筆錄3 你的地檢署會通知你開庭 你去就簽個證人 保證所告數實就跟你說會移交對方的地檢署4 罵人的地檢署會聽之雙方開庭 當場幾乎都會問要不要和解不和解就送法院幾乎每一個罵人的都立刻和解他來你的所在分局你到他的地檢署互相抵消後你可以像王瑞德收錢吃大餐出國玩真送法院你不需要花錢請律師這沒有啥好需要律師答辯的技巧你是被害者是對方要請律師來辯解他沒有犯意 他只是對事不對人 他...巴拉巴拉如果你沒有反罵 9成9你會贏
eesv wrote:「以原就被」。也就是原告起訴時,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你知道 名嘴 瑞德哥 靠著 韓粉罵他 他告人所得到的賠償費用,已經跟他老婆去環遊世界過了嗎?因為這個是你告了「必勝」。錢就在那 你要不要去拿的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