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自己車損的,就是車體險;保賠對方車、人的,就是第三責任險(財損、體傷)。
樓主如果有第三責任險,基本上都能COVER小車禍。但對方擺明就是要坑你,這時就不要私下再談了,因為愈談坑愈大,直接去調解委員會,那邊的調解委員會給雙方意見。調解不成,要告就讓他告,法官不是白痴,想坑人的人是不敢上法院的。
還有,如果真如樓主所言,其實調解也可以硬一點,有什麼單據都要他拿出來,拿多少賠多少,沒有單據的一毛都免談。至於精神賠償,這種小車禍不用理他這部分,根本沒傷的話上法院也拿不到的。還有調解不是一次就非談成不可,硬一點來談,擺出不行你就去告的態度,反正調解可以有好幾次。
alan20041340 wrote:
保險公司的處置也令我十分不滿意,明告知我對方有可能找保險黃牛在訛詐,但卻完全無因應之道,令人失望多年車輛保全險原來竟沒什麼用....
據查,對方的車和我的車都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這一事件讓我感覺對方在訛詐我,我的保險理賠員面對如此輕微車禍也處理得不好!
上 01 看那麼多就知道啊 !
就 "以刑逼民" 啊 ! 因您就是有過失,對方用 "體傷" ==> "過失傷害罪" 逼您付錢。
反正您就是要跑法院,如果法院採信有體傷,您會面臨傷害罪。至於賠多少,看法官。判下來保險公司應會買單,您會有過失傷害罪紀錄。在不在乎看您。
你若和解,就是不低的和解金額。保險公司不會買單,您自個兒付。
到目前為止,看不出保險公司有處置失當之處。最後保險公司僅能就法院判賠金額支付,其餘跑法院的事就只能由您自己應付,那並非保險公司的職責。
alan20041340 wrote:
小弟於上班途中,開車...(恕刪)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對方要多少就賠多少,對方可以提出合理佐證的,基本上理賠都沒問題,獅子大開口的就算上法院他也要不到,要去法院你也不用怕,跟他慢慢玩你不會輸
alan20041340 wrote:
先去調解,之後或許會上法院! 要我有心理準備....
小弟開車一直以來都保全險,十多年來也未曾出過一次險,發生此次車輛輕微碰撞事件,雖兩造車輛外表無傷,但對方竟身體受了內傷?(二十多歲年輕人,頸部扭傷,目前對方僅有驗傷單)尤其精神賠償要求竟達十萬元,我覺得太超過了,保險公司的處置也令我十分不滿意,明告知我對方有可能找保險黃牛在訛詐,但卻完全無因應之道,令人失望多年車輛保全險原來竟沒什麼用....
據查,對方的車和我的車都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這一事件讓我感覺對方在訛詐我,我的保險理賠員面對如此輕微車禍也處理得不好! 對方一開始提的賠償金額僅七千多元,竟可越談越多,漲了十多倍,(車輛維修不含在內),想請教網上的先進朋友們,我該如何因應目前狀況? 如上調解委員會或法院之後,,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要再加保一個附加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險,
這樣,你被告保險公司要出律師費,
多少會用心一點,然後,你也可以放心的被告.
alan20041340 wrote:
小弟於上班途中,開車(恕刪)
保產物保險並非萬能保人未必能全身而退
車輛保全險保險公司對第三人:
1.財物"具體"損失理賠{折舊後金額},申請理賠也須提出維修單據
2.第三人傷害後工作損失{對方收入單據無者以投保金額}
3.第三人傷害醫療住院費用
4.第三人殘廢、死亡理賠{又要依收入及遺命衡量}
至於精神賠償,對於輕微車禍還沒聽說法院判准過!
能走能動公車可達之處,計程車車費未必能申請得過!
保險公司業務都會說,民法賠償保險公司盡量幫要保人處理
如果談不攏對造執意要提告,刑法上的傷害罪保險公司就幫不上忙了!
如果對方要求理賠金額太過離譜保險公司無法離賠
要不就樓主自包腰包息事寧人,再者就上法院讓法官判
所以、依樓主所述狀況,調解不成就上法院吧!
上簡易法庭讓法官判決吧,
樓主頂多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傷害罪1-3個月
可易科罰金緩刑
至於民事賠償,對造若提不出更新更多有利單據
是要不到多少理賠金額的
檢察官還是會考量車禍衝擊力道和狀況。
起不起訴都是個問題
只是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的話,跑一趟地檢署是免不了的。
類似經驗供你參考
家人橋車時曾不小心碰撞靜止前車,對方保險桿只有微擦痕,對方一開始想說直接離開就完結,我方堅持報警出險賠對方。對方聽到要報警就大怒(不知道為啥這麼恐懼警察),只是要出險而且我方肇責100%,後來還一直鬧,還稱自己有在看身心科,還提告過失傷害。跑了一趟地檢署。檢察官要求和解撤告,對方一直亂要我們捐款才撤,後來就去捐一些錢,單據寄給檢座,後來對方還是沒撤告。過一陣子就收到不起訴書了,內容也是說連保險桿擦痕都不明顯了,身體的傷不一定跟這次事故有關,就不起訴處分了。
經歷這麼多還好當初有報警,如果就地解散,對方回來咬肇事逃逸就更糾扯不清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