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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律師曝抓姦歷程:姦夫淫婦成最大受益者

早就該除罪..律師收入來源.就是什麼事情最好都能訂一條罪.當被告後要找律師.然後被告也就學會告人了..
就會找律師提告..然後法官事情多了.也就亂判了.判越重.律師收費才能提高...讓一次客戶變常客...
結了婚,怕老公老婆偷吃

不要結婚就好了啊

世界上很多東西靠的是道德

什麼都靠法律還是有人違法殺人放火不是嗎

你沒有想過沒有法律約束

兩個人還可以不偷吃才是真愛嗎?

人類的腦袋就是喜歡新鮮的事物

不會去偷吃有各種因素

但是老天爺給你身體就是要給你使用

不然老天爺就不要給你性高潮就好了啊

不要給你審美觀就好了 啊

看到丑妹一樣用得很開心

誰要去偷情啊
何時宣告 cousin 不可結婚 違憲^^?
belongtocream wrote:
這樣已經不算滑坡謬誤了,就只是沒有任何理據的自身純幻想而已。
婚姻感情若要靠法律條文來維持形式,那為什麼不離一離?要莫名其妙的想用嚴刑峻法來避免出軌,那乾脆回歸上古時代偷吃者亂石砸死,女的浸豬籠。然後呢,這世界就不再有出軌了嗎?


你結過婚有家庭嗎?
如果只是感情的問題,那談戀愛就好啦,
為何要有法律上的婚姻制度?
多少夫妻年過中年就已經沒有愛情,
為何還要在一起?

因為婚姻制度是為了保障下一代
有相對穩定的家庭可以成長。
夫妻年老時有伴可以相互照顧。
家庭功能健全的社會,可以少很多附加問題與國家資源

用婚姻法律箍住兩個人,可以讓兩個人不會輕易分手。
所以我們常聽到有人交了三四任女友,卻鮮少聽到結了三四次婚的人
用刑法,民法去處罰通姦,
又等同再加上兩道鎖,讓兩人外遇多一層考慮。
現在把最大的鎖打開了,接下來呢?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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