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就是一個簽名
所以要就是簽了名,確認收到貨且已付款
要嘛就是沒有簽名,無法確認付款、也無法確認收到貨
網購平台交易紀錄也是已付款(記得截圖保留證據)
所以證據上,你是站得住腳的
對方可能就是半年後對帳,短少了五六百塊,認為是你這筆未付款
(但簡訊理由又很奇怪,說是物流沒有資訊告知已付款,那對方應該要問物流為什麼沒告知,或找物流要錢啊)
所以寫個律師函,看會不會乖乖付錢
(好像已經乖乖付了 =.=)
當時應該回復對方,請對方提出你方未付款的證據
否則口說無憑,歡迎對方請律師提告
真的要告,你就算告輸,頂多給付600多元+幾千塊訴訟費用
(這種是民事消費糾紛,不是詐欺或侵占刑事案件,不會有前科問題的,不用怕)
對方就算告贏,律師出席費5~6萬元也是他們自己付
看看WHO怕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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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了一下
網購平台及簡訊都寫應付金額是628元
律師函卻寫應付555元(這個應該是錯的)
所以樓主妹妹到底是補匯了多少給對方?
(又是人為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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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後面GOOGLE評論一顆星,就又威脅提告?
已有許多判例,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除非是出動水軍大量灌水一顆星,或者是評論文字有不實或謾罵文字
否則沒有妨害名譽等刑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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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看愈不解
據我所知,請律師寫律師函的費用
行情應該是幾千到二萬元不等
5、600塊的民事糾紛
居然請律師寫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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