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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

cckm wrote:
如果這樣也能成案,保...(恕刪)

成案與否靠事實與証據與進一步的調查。
我是人證,可傳我作筆錄。
測謊也可。
人,事,地,物,我都可描述清楚。
30公分 wrote:
...(恕刪)


先淘汰垃圾立委吧!
guodon90 wrote:
順便淘汰政治奸委陳屍(恕刪)


不屈服當時威權政府的陳布雷要是知道後代有這個專舔政腐的陳師孟不知會不會當時就自宮?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而法官跟檢察官工作是可以互相轉調。檢察官是廣義法官...
所以要汰除只能夠觸犯刑事,或被懲戒...懂法的人要避開這些錯誤很簡單。
只要特考及格,2年訓練就可以有不敗之身...好誘人!
除非修憲,並溯及既往,然後法官們不抵抗...
這不是一位委員能幹的,「委員長」才行
chuway worte:
並溯及既往


只要立法定下案子處理時,從現在開始,不用溯及沒關係,

看誰還敢恐龍。再來慢慢修正,至少有在改進。
Shame on you!
今日最新<自由時報>

法官評鑑建議撤職

〔記者吳政峰、洪美秀/綜合報導〕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吳振富被檢舉公器私用,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發現,他不但使喚女助理處理私事,還關閉門窗解扣,要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服務,被拒後竟質問對方:「是否真的需要這份工作?」甚至調查期間施壓關係人,顯然已不適任法官,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

chuway wrote:
而法官跟檢察官工作是可以互相轉調。檢察官是廣義法官...

檢察官是行政體系,
不應和司法體系混為一談,
司檢早就分立了.........
chuway wrote:
除非修憲,並溯及既往,然後法官們不抵抗...

如此一來,法院就變成有權有勢者的天堂,
從法治全然轉化為人治.
保障法官讓司法獨立就是為了防止行政濫權......
heartgame wrote:
只要立法定下案子處理(恕刪)

當法官失去獨立裁量權時,
就會變成權勢者的遮羞布........
與其淘汰法官,還不如改成陪審團制度吧。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AA%E5%AE%A1%E5%88%B6

跟上現在的科技,還可以開放每場審判都現場直播。
後面投影觀眾留言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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