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鄰居們很好的,地在那裡空著也浪費,讓他們停一下不會少塊肉。我還會幫他們照顧小狗,或陪他們去看病。不要的東西會送給鄰居。好處是要借東西時很方便,可以去鄰居花園偷摘菜,他們的儲藏室也借我放東西。我有另一個不常去的房子,車位免費借給管委會作訪客臨停位。台灣地這麼少,有人利用好過閒置。
爸爸很偉大 wrote:1.警局去過了,不讓(恕刪) 公所刑調過程內容不得作為法庭所用,你也不能錄音錄影,你要怎麼白紙黑字XDD?警察各個都是太極高手沒錯,但是「不讓報案」,跟「不建議報案」是有區別的,從文章裡面就能看得出來你畏首畏尾,我是警察我推掉一件事少一件,當然把你推掉,你夠堅決他怎麼可能不給你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