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違停女酸技術不好駕駛怒比中指免賠

遭違停女酸技術不好 駕駛怒比中指免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駕駛阿楠(化名)2023年9月間因不滿告知違停擋道,反遭女駕駛嘲諷駕駛技術不好,一氣之下脫口罵出五字經,還比中指,結果被女駕駛提告求償19萬元。然而,台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駕駛確實違規,阿楠的行為也未達到足以貶損女駕駛名譽的程度,最終裁定駁回。

判決書中記載,阿楠2023年9月開車來到某鄉鎮的火車站廣場前,因停車糾紛與一名女駕駛起口角,竟當場罵出五字經、「沒水準」等話,還怒比中指,因而被女駕駛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9萬元。

阿楠坦承有罵人也有比中指,但他強調,糾紛起因是女駕駛先違停,還擋住行車動線,他出聲指正,竟遭嘲笑駕駛技術不好,一時氣憤才會做出上述衝動行為,目的是為了發洩不滿情緒,並無侵害女駕駛名譽權的意圖。

此外,阿楠表示,這起事件女駕駛還對他提出刑事告訴公然侮辱罪,但法院判決他無罪確定。

台東地院法官表示,經查,女駕駛並不否認違停,證人也證稱有聽到女駕駛說阿楠技術不好、阿楠氣罵五字經,從現有證據看來,本案發生時女駕駛的車輛違規停在斑馬線上,阻礙停在停車格內的阿楠的行車動線,如果當時女駕駛立即離去,終止違停行為,本案衝突應當不至於發生,但她不僅沒有改善自己的違規行為,還反過來嘲諷阿楠,雙方這才產生衝突。

法官指出,雖然阿楠的言行不當且鄙俗,讓女駕駛主觀上感到不悅,但也只是衝突時的短暫舉止言論攻擊,難認阿楠主觀上具有貶損女駕駛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的故意;另外,女駕駛在事件發生後,部分陳述、主張前後有歧異,也與證人的證述不符。

最終,法官裁定駁回女駕駛的告訴,訴訟費用由女駕駛承擔。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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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亂停車影響其他人
挨罵不爽
花裁判費2670元告對方索賠
雖然罵人行為不可取
但是生氣動口不動手
搞不好法官可能也曾經吃過三寶的虧
所以認為被告的行為未達違法程度
當成普通吵架處理
用判決打臉違停女三寶剛好而已
2026-08-13 10:21 發佈
難得懂得民間疾苦的法官!

違停仔獲得法院認證,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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