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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拒繳18萬…月薪遭扣「索性離職」!台北分署出大絕招

酒駕累犯拒繳18萬…月薪遭扣「索性離職」!台北分署出大絕招
文/中央社

年約40歲林姓男子為酒駕累犯,他逾期未繳拒絕酒駕測試的罰鍰18萬元遭台北分署執行,卻對催繳置之不理;台北分署扣押他的保單解約金,他才透過配偶主動將滯納罰鍰一次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遏止酒駕、毒駕歪風,確保用路人權益,正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5年度交通專案,針對酒駕、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強力執行違規人滯納的罰鍰。

根據新聞稿,林男前因酒駕遭法院判刑6月入監執行,出監後仍不思悔改再次酒駕,被員警攔獲;林男為躲避刑事責任,當場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18萬元,又因逾期未繳罰鍰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執行林男銀行帳戶內存款及每月薪資,但林男帳戶內僅有零星存款,甚至林男在知悉每月薪資已遭扣押後,索性辭職,並對台北分署催繳通知與執行命令,全然置之不理。

台北分署調查林男歷年申報財產及所得等資料,發現林男於數家保險公司投保高額人壽保險,並累積相當金額保單解約金,依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解約金;林男見經年累月繳費所購買的保險契約將被終止,相關保單解約金也將被執行,透過涂姓配偶出面接洽台北分署,主動將所滯納罰鍰一次繳清。

台北分署呼籲,酒駕、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嚴重威脅用路人生命財產,切勿心存僥倖;對於酒駕、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的罰鍰,違規人應儘速繳納,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者,應主動聯繫申辦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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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高手出招就贏了
沒想到還有更厲害的絕招
2026-05-29 15:08 發佈
以後就不是用錢可以買的,
鞭刑出來,打到你屁股開花,夏天不敢穿短褲,
每周更新酒駕圖卡PO上網,讓他的子子孫孫留作紀念。
人笨沒藥醫
脫產還脫不乾淨
嚴格來說
這算是比較樂觀的案件
更多的是酒駕肇事撞死人的
完全沒錢可以賠
只能兩手攤攤聳肩搖頭
那才叫做人間悲劇
這類刑案可以易科罰金真是搞笑

既然可以易科,那罰金換刑期讓他上不了路啊?
監獄也應該要能營利才對,免費的勞動人口不香嗎?
低薪養自己再拿來還錢,才不會讓人想再回家
有些人腦子就是不怕罰錢,不甩,要同時併用
政客腦子裡就只有錢,甚麼都是錢不會想別的路子整治酒駕才屢禁不止,而且酒駕跟酒駕肇事要不同罰則
不是一天到晚到處裝科技執法去掠奪普通駕駛人,這種酒駕你監視器看的出來喔?
只要名下有財產都跑不掉。

這種有錢故意不繳應該要罰3倍
關6個月 之後拒測只要罰錢? 不用再去關?
阿臭丸 wrote:
嚴格來說
這算是比較樂觀的案件
更多的是酒駕肇事撞死人的
完全沒錢可以賠
只能兩手攤攤聳肩搖頭
那才叫做人間悲劇

其實也不是
撞死人賠錢的叫做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雖然有判決書
沒錢耍賴
被害人家屬不一定知道要怎麼追討
酒駕罰鍰是欠政府的罰金
跑得了和尚
跑不了廟
政府要你還錢
有的是辦法
終極書僮 wrote:
關6個月 之後拒測只要罰錢? 不用再去關?

上次因為吹了氣
洩漏喝酒的底
所以被抓去關六個月
這次學乖了
就是不吹氣
沒有酒測數值
所以不能移送法院判刑
但是刑法不能判刑
就用行政法罰錢
第一次拒測罰18萬
就算被判6個月
易科罰金也是18萬
這樣解說
終大有看懂了嗎???
第二次拒測罰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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