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檢舉該檢察官?

請問檢察官可以在審判庭當中直接講:他不用看被告所提出的書狀 ,也不用理會被告訴提出的證據? 也不用用嚴格證明法則來確定原告物證屬實?! 以上是他跟我當庭的對話。


我在開庭前有提出書狀原告有做偽證(偽造物證)。 我的證據是原生現場照片,明顯與原告所提出的物證不同。(原告是在兩週後才報案。)


還在法庭中審判中…. 很想知道以上是不是有足夠理由去檢舉該檢察官?

2025-12-01 12:43 發佈
陳 大大大 wrote:
請問檢察官可...(恕刪)


補充一下,我從沒有進過法庭,所以我這次自己獨特經驗,也許大家都習以為常? 
我就問
你怎麼證明檢察官講的是真的?
偵查庭有書記官在記錄的, 你們講的話都會被記錄
除非書記官跟檢察官一掛故意不記錄
更不用說他看不看是他的自由
他能做的最多就是起訴你
不能判你有罪
你有沒有罪是法官去判, 不是檢察官
檢察官百百種, 也不是沒有黑的, 不用去想像檢察官都會有多麼公平正義
路人39 wrote:
我就問你怎麼...(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我說明一下:


1) 以上發生在審判庭當中,不是偵查庭。現場有法官跟書記官。


2) 對話不是在正式問話當中 (會作筆記) 。 而是我當庭跟檢察官詢問他有沒有收到我在開庭前提出的訴狀。這段話法官有聽到,現場應該有錄音。 


(因為我提出來的證據把原告唯一提出物證給打槍,證明他是偽證報案)


我要講的是檢察官當庭回答我的答案跟態度,他就直接承認他沒有興趣嚴格證明原告提出來的證據。  


抱歉,我年紀大吧,第一次被告出庭跟我想完全不一樣。 

你第一次出庭沒經驗是正常的。
你為何不請律師代你出庭呢?
你被打槍,怪不得別人。
typetin wrote:
你第一次出庭...(恕刪)


你也許講得對,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錢花$100,000打一個$600的官司。

我並不是來取暖的,我會問上面的問題是因為在讀過法官跟檢察官的規範之後,認為他的行為有瑕疵,所以是問大家有沒有相同經驗,聽起來你也吃過虧。
typetin

原來如此,600元的官司我也不會請律師。只要你證據充分就好。

2025-12-02 11:04
陳 大大大 wrote:
謝謝您的回覆,我說明一下:
1) 以上發生在審判庭當中,不是偵查庭。現場有法官跟書記官。
2) 對話不是在正式問話當中 (會作筆記) 。 而是我當庭跟檢察官詢問他有沒有收到我在開庭前提出的訴狀。這段話法官有聽到,現場應該有錄音。 
(因為我提出來的證據把原告唯一提出物證給打槍,證明他是偽證報案)
我要講的是檢察官當庭回答我的答案跟態度,他就直接承認他沒有興趣嚴格證明原告提出來的證據。  

原來如此
那你更不用管檢察官啊, 你提出的證據打臉了對方
檢察官承認了他沒有仔細審視被告提出的資料
這樣你應該高興啊
法官沒意外就會判證據(檢察官及原告方提出的)不足, 無罪
不過你可以以此之後的判決對原告反提出誣告
因為你證明了對方捏造證據要入罪於你
檢舉檢察官我覺得沒有什麼意義, 只是浪費時間
他只要一句太忙所以沒看, 或忘了看, 就可能沒事了
又能怎樣? 除非檢察官的不適任行為會造成你的敗訴
不過就單純浪費司法資源去起訴你而已

這樣想好了, 前一篇說過了
檢察官在偵查期間最多就起訴你而已, 不能定你的罪
你以為他真的沒看你提出的資料?
我覺得不會沒有看
只是硬要起訴你而已, 當然原因為何我不知道
法庭上他那樣講可能是故意的
因為起訴書可能故意沒寫到你提的資料
他那樣講是在告訴法官因為他是沒看到所以沒寫在起訴書裡
當然真相為何, 當事人才可能知道
刑事案,請不請律師跟案件金額大小無關,而是有罪與無罪的差異。所以要不要請律師請以有沒有勝算去考量。你這個案子大約6~8萬 10萬算是小型事務所的費用了。
民事案才會考慮金額, 輸了頂多損失600元與裁判費。

回答你的提問:
你有權利去檢舉檢察官!

他講歸講, 實際上他看不看證據你也無法證明。不過客訴他對他考核肯定有影響。



你先不要那麼生氣,打官司心平氣和,腦袋清楚比較重要。
因為檢察官這麼說: 實質在降低他的在法官眼中的公信力,對你是有利的,等於他在幫你。
因為起訴檢察官與開庭檢察官不是同一個,有時他也知道接了屎缺,又不能撤回告訴,只能演演戲。
總不能當庭承認檢察官起訴錯了......

我會在陳述書上表明檢察官的說法與行為,代表原告證據是不足的,不應該採用。並把雙方照片差異點, 一個一個明白的講述出來。最好是圖片標示編號, 表列差異點方式。
法庭上, 甚麼不要臉的說法都看得到,但勝訴才是重點, 其他的就當成看演一場戲。

講一下遇到的故事。
原告律師在每一頁的報告都寫上成語罵被告(像卑鄙無恥這種), 最後被告無罪定讞, 被告每次開庭都要承受原告律師在法庭上的揶揄。
開庭原告沒來,結果是法院忘了通知原告開庭。
法官要被告...被告喔! 注意是被告喔,下次開庭前整理好自己的犯罪證據,我差一點笑場。

另外,原告變造證據告你, 可以再用誣告罪 告回去
符合條件如下:
1. 行為: 他變造證據,且向公務員申告犯罪
2. 意圖: 主動變照且提出明知不實證據
3. 申告內容為犯罪行為: 有檢察官應該是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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